关于开展全市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经开区农业农村局、哈达山示范区乡村振兴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扶贫资产管理,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稳定发挥效益,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按照《关于印发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吉乡振联〔2021〕2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计划近期开展全市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2013-2020年以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开展资产清查摸底“回头看”工作,采取“七查七看”的方式,进一步查漏补缺,全面摸排整改提升扶贫资产管理水平,确保扶贫资产在巩固脱贫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效益。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查资产台账,看底数是否清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扶贫资产清查摸底和管理工作,摸清2013-2020年以来扶贫资产底数,避免出现扶贫资产闲置、浪费、流失、损毁等问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重点是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进行全面摸底,查看是否分类建立台账,是否有资产未进入台账管理,对新摸排出的资产分年度分类别建立台账。
(二)查资产类别,看划分是否准确。扶贫资产按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进行管理。经营性资产主要为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项目固定资产及权益性资产等,包括农林业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经营性旅游服务设施、经营性电商服务设施、经营性基础设施、光伏电站等固定资产,以及扶贫资金直接投入市场经营主体形成的股权、债权等权益性资产等。公益性资产主要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等,包括道路交通(通村组路、产业路)、农村水利及安全饮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电力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到户类资产主要为通过财政补助等形式帮助脱贫户发展所形成的生物性资产或固定资产等。
(三)查资产确权,看登记移交是否完成。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快推进未确权资产全部完成确权登记,做好资产移交, 纳入相关管理体系,确权移交信息乡村振兴部门要纳入台账进行管理。法律法规、国家及省级相关部门对扶贫项目资产产权归有明确规定,按照有关规定确定资产权属。原则上,经营性资产根据资金来源、受益范围、管理需要等明确权属,尽可能明确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公益性资产按照行业相关要求进行确权和管理;到户资产归农户所有。对于产权无法清晰界定的,由县级政府确定其权属。
(四)查资产后续管护,看运营是否良好。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受益、谁管护”原则,明确产权主体管护责任。是否对经营性资产,加强运营管理,完善运营方案,确定运营主体、经营方式和期限,明确运营各方权利义务,查看是否做好风险防控,规范入股分红方式。查看是否对公益性资产,加强后续管护,是否完善管护标准和规范,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人和管护经费。查看是否通过调整优化现有公益性岗位等方式解决管护力量不足问题,是否优先聘请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参与管护。查看属于村集体的公益性资产、经营性资产的管护经费落实情况,管护经费是否持续稳定。
(五)查资产收益,看分配是否合理。重点看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是否规范,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是否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和相应审批程序,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是否及时公开;资产收益是否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否存在将资产收益用于专项债券融资成本之外的其他债务偿还的情况,是否存在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的情况。
(六)查资产处置,看程序是否规范。查看是否存在随意处置国有和集体扶贫项目资产的现象。是否对闲置资产盘活投入使用或尽快处置;是否对确需处置的资产,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对资产处置收入是否收回到县财政账户或由村集体重新安排,处置收益是否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项目。查看处置扶贫资产,是否通过镇村公务公开栏及时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查看对扶贫项目资产进行抵押担保的,是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查看对以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义入股或参股企业等经营主体的,是否明确股权的退出办法和处置方式等。
(七)查资产后续监管,看责任是否落实。查看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监管,是否履行主体责任,是否明确相关部门、乡镇政府等单位对扶贫资产的管理责任。查看农业农村部门是否引导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壮大村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职能。查看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是否按照职责分工,根据行业领域资产管理制度和规定,履行行业部门指导、监管职责。对确权到镇村的扶贫资产,乡镇政府是否加强对后续运营的日常监管,村级组织是否履行好监管责任。对监管和管理责任不明确的,各部门、乡镇是否履行有关管理办法或规定。
三、方法步骤
本次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各地要根据时间节点统筹安排,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一阶段:自查整改(6月28日--7月5日)。各县(市、区)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本次“回头看”工作目标任务,精心组织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情况的“回头看”工作,明确本地扶贫项目资产最新底数,分类建立清晰、全面、真实、准确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根据最新数据及时对系统数据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线上线下数据一致。
第二阶段:督导检查(7月6日--7月11日)。市乡村振兴局将围绕本次“回头看”工作目标及重点任务对各地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调研总结(7月12日--7月15日)。各县(市、区)要根据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的新进展、新形势,组织开展工作总结和调查研究,深入挖掘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宣传推广成功有效的运营管理模式和方法,梳理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挑战,提出进一步做好资产管理的意见建议。于7月15日前将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总结报告和调研报告上报至市乡村振兴局。
联系人:于 阔
联系电话:2115616 15354689160
松原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