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以来,市本级新增抗疫特别国债19544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支172503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支273551万元,同时按要求压减“三公”经费预算,调整支出结构用于债务付息支出,需要对2020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进行调整。现将具体调整方案汇报如下:
一、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调整方案
按照《吉林省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市县财政部门接到省财政下达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后,相应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2020年省财政厅下达bbin宝盈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5573万元。其中,市本级19544万元,宁江区6029万元(已拨付下达)。市本级抗疫特别国债报经省财政厅、省发改委批准,共计16个项目(详见附件1)。
二、一般债券调整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预算执行中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执行。2020年市本级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72503万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为15700万元(市直2700万元,松原经开区13000万元),共计2个项目(详见附件2);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156803万元,全部用于市直债券还本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支列一般公共预算。
三、专项债券调整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2020年市本级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73551万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为239000万元(市直173100万元,松原经开区5400万元,松原哈达山示范区60500万元),共计7个项目(详见附件2);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34551万元,全部用于市直债券还本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支列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有关工作的通知》(厅字[2019]45号)规定,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要在2019年决算基础上严格控制。今年,市本级“三公”经费年初预算4213万元,调减1336万元,调整后为2877万元(附件3),比2019年决算数(3483万元)减少606万元。
五、市直债务付息支出预算调整方案
市直年初债务付息支出预算2000万元,调整支出结构增加支出21315万元,调整后预算为23315万元(附件4)。一是调整退休人员工资预算20000万元。调整原因: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缴费工作已实现正常缴费,不再需要财政继续垫付工资。二是调整市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15万元。两项共计21315万元,全部调整列入债务付息支出预算。
综上所述,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72503万元(附件5),从年初预算499163万元调整为671666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2020年市本级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72503万元,从年初预算499163万元调整为671666万元。
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93095万元(附件6),从年初预算165604万元调整为458699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93095万元,从年初预算165604万元调整为458699万元。
以上预算调整方案,请审议决定。
附件:1.2020年市本级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项目情况表
2.2020年市本级新增政府债券资金项目情况表
3.2020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调整情况表
4.2020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债务付息支出调整情况表
5.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情况表
6.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表
松原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