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原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文件
关于松原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1月14日在松原市第
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松原市财政局局长 李向彬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松原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对财政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积极应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增长下行压力加大等诸多矛盾和困难,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在经济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全市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2014年,全市地方级财政收入完成62.5亿元,比上年增加0.5亿元,增长0.8%,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一)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201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总计37142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地方级收入199138万元,比上年减少22607万元,下降10.2%,完成调整预算的99.1%(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 2014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地方级收入调整为20.1亿元);省各项补助收入12654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1748万元;国债转贷资金上年结余17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9593万元;调入资金4228万元。
2.支出情况:201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总计37142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38968万元,比上年减少22724万元,下降6.3%,完成调整预算的95.3%;上解省支出9173万元;债券还本支出4399万元;拨付国债转贷资金170万元;调出资金206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6655万元。
3.平衡情况:201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总计3714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总计371426万元,收支平衡。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市本级基金收入49688万元,上级结算补助收入978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6306万元,调入资金2061万元,基金收入总计107842万元。基金预算当年支出6144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6239万元,上解省支出159万元,基金支出总计107842万元,收支平衡。
2014年,为确保预算任务的完成,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适应经济新常态,财政收入基础进一步夯实。2014年,受宏观经济环境趋紧、吉林油田原油量价齐跌,房地产市场销售低靡等不利因素的影响,bbin宝盈经济增长总体放缓,下行压力增大。面对严峻形势,在市委坚强领导下,我们积极应对,全力以赴组织财政收入。一是落实收入任务考核责任制,将收入建议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国地税、财政部门和纳税单位。二是加强与征管部门和重点税源企业的联系沟通,在落实好各项政策性减免税费的基础上,研究组织收入的有效措施,促进依法征收。三是加强收入调度工作。严格按序时调度收入进度,多次召开收入调度会,督促各县(市、区)征收部门加快组织收入进度,解决收入缓慢的问题。四是加强组织收入调研工作。密切关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和国家财税政策调整,深入分析财政收入增长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正确评估财政形势。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财税部门负责同志多次深入吉林油田,协调吉林油田扩大原油产销量,努力增加涉油税收。五是准确把握中央及省级政策导向,拓宽理财思路,结合松原实际情况,认真研究争取资金对策和措施,积极向上争取转移支付资金。2014年,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全市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
第二,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2014年,在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的基础上,全力推进市委、市政府年初确定的66件民生实事,将新增财力的80%以上用于民生项目。加大就业支持力度。筹措拨付就业补助资金1.8亿元用于支持就业创业,全年新增城镇就业4.6万人、再就业1.4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8.5万人。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筹措拨付资金8亿元,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并轨,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新增2.3万,12572名“五七家属工”全部纳入养老保险体系,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提高151.5元,医疗保险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最高支付限额、新农合住院补助封顶线分别提高10万元和5万元;发放城乡低保资金3.3亿元、各类救助资金4639.6万元;筹措拨付资金405万元,启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12349”居家养老信息平台投入使用。改善群众居住生活条件。筹措拨付资金5.6亿元,支持改造棚户区60万平方米,综合整治老旧小区100万平方米,完成“暖房子”工程50万平方米,建设分配廉租房16.9万平方米,改造农村危房14741户,群众居住生活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第三,积极支持项目建设,推动经济稳中向好。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2014年bbin宝盈财政部门积极参与和服务项目建设,配合职能部门向上争取资金,市本级争取专项资金16.8亿元,增长3%,为bbin宝盈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市本级投入重大项目前期经费和招商引资经费3000万元,支持全市招商引资和大项目建设工作,促进bbin宝盈经济快速发展;重点支持工业和服务业发展,全年投入工业发展基金、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等各类专项资金3550万元,用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大力支持开发区发展,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落实对开发区的财税优惠政策,按体制返还石化园区、哈达山开发区市级收入3866万元,支持开发区重点企业项目尽快投产达效;坚持项目带动,提升城市形象。筹集资金用于城市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郭尔罗斯大路、前程大路、临江西路、青年大街、瓦房街、长宁街等城区街路新建、续建或改建高标准完成。市本级投入城市维护资金1.2亿元,支持城市绿化、亮化、美化工程。松原大路、乌兰大街等12条街路和松花江大桥亮化全面完成,城市夜晚更加亮丽多彩;完成城区23条街路和中山公园、五色广场等9处公园广场绿化升级,新增城市绿地2.8万平方米,使城市居民享受到更多“绿色福利”。
第四,深化财政改革,财政监督不断加强。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一般公共预算对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统筹力度进一步提高。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市级选择3项财政专项资金和12个部门项目支出,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在市直5个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整体评价试点。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体系,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累计发放公务卡5811张。非税收入管理不断规范,除彩票发行费外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2014年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6993万元,比上年减少362万元,下降5%。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市本级实现政府采购额2.99亿元,比上年增加1800万元,增长6.4%,综合节资率达7%。按政策要求全面清理2014年及以前年度部门结余结转资金,共清理财政性资金5500万元,全部收回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按照财政部《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财预[2014]351号)的文件要求,对市级政府性债务进行全面清理甄别,清理结果报国务院批准后,政府性债务将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加大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了市级财政预决算信息、市级及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信息,除涉密部门外市级部门预算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
总的看,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比较平稳,但财政运行和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将呈常态化;政策性增支因素较多,财政支出的压力加大;政府性债务风险虽然总体可控,但偿还到期债务和防范潜在风险压力较大;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对此,要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5年是新《预算法》全面实施的第一年,同时也是bbin宝盈推进“转型发展、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松原”战略目标的关键之年,对财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将密切关注各种因素对财政的影响,以多种财税政策工具为手段,采取有效措施,抢抓机遇,攻坚克难,积极主动地发挥好公共财政的职能作用。
2015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积极适应宏观经济新常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全面推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支持经济发展,努力实现财政工作新突破,为“转型发展、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松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市区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1.收支安排:市区公共财政预算地方级收入安排259264万元,同比增长3%,其中:市本级205113万元,各开发区54151万元。市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435568万元,其中:市本级355916万元,各开发区79652万元。预备费安排4000万元,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2.平衡安排:市区公共财政预算地方级收入259264万元,加上返还性收入8377万元,转移性结算收入69069万元,专项补助收入78857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000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21812万元,收入总计457379万元。市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435568万元,专项上解省支出9173万元,债券还本支出3043万元,调出资金206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7534万元,支出总计457379万元,收支平衡。
(二)市区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1.收支安排:市区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14676万元,同比下降3.8%,其中:市本级42227万元,各开发区72449万元。市区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34213万元,其中:市本级64516万元,各开发区69697万元。
2.平衡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114676万元,加上省结算补助收入65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7005万元,调入资金2061万元,基金收入总计174394万元。基金预算当年安排支出134213万元,调出资金6873万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等6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支出33308万元,基金支出总计174394万元,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计划为39.68亿元,总支出计划为35.58亿元,本年收支结余4.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9.1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2.97亿元,支出31.79亿元,本年收支结余1.1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0.67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0.48亿元,支出0.36亿元,本年收支结余0.1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0.82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48亿元,支出1.89亿元,本年收支结余0.5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13亿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48亿元,支出1.07亿元,本年收支结余0.4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74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22亿元,支出0.1亿元,本年收支结余0.1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0.58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91亿元,支出0.34亿元,本年收支结余1.5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0.58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14亿元,支出0.036亿元,本年收支结余0.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0.56亿元。
(四)债务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文件精神,2015年政府性债务将按规定分类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目前,市财政部门正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财预[2014]351号)的相关要求,对bbin宝盈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清理甄别,清理甄别结果将上报国务院进行审批。2015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们将根据国务院审批结果,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债务通过预算调整的方式纳入预算,按规定程序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三、更新观念,深化改革,全面完成2015年预算任务
(一)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切实做好增收节支工作。抓好组织收入工作,坚持依法治税,清理到期税收优惠政策,加强收入征管,搞好收入的分析调度,努力挖掘增收潜力,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和非税收入的监控,堵塞征管漏洞,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对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未经批准的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一律不予安排资金,继续压缩会议经费,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大力压缩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等“三公”经费支出。
(二)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突出重点,完善制度的思路,集中财力,突出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切实做好改善民生各项工作。通过整合存量、倾斜增量等措施,继续将新增财力的80%以上用于民生方面支出。积极筹措安排资金,努力保障“三农”、教育、文化、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等重点支出和民生工程、民生实事的资金需要。支持创业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城乡居民提高收入水平。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加大投入与完善制度有机结合,增强改善民生政策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三)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一是着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积极贯彻市委、市政府稳定经济增长的政策意见,落实好各类财税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全力以赴促进经济稳中有进。二是支持招商引资和工业项目建设。市财政根据本级财力情况适当安排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前期费,支持招商引资和工业园区建设,促进重点企业尽快投产达效,培育后续财源。三是支持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市本级财政继续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支持科技服务、金融服务和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抢抓“营改增”改革带来的发展机遇,引导服务业加快成长。四是创新财政扶持方式。财政资金的使用更加注重对各类社会资本的引导效果,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更加注重采用“点对面”扶持方式,强化公共平台支撑作用。
(四)转变理财观念,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等各项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继续做好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重点用于偿还政府性债务和保障改善民生等项目支出。清理整合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按照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统筹资源、优化结构、保障重点、规范管理的原则,对专项资金进行重新设置和分类,解决专项资金多、散和效益不高问题。改革和创新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方式方法,尽可能减少财政直接投入,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和放大效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进一步扩大部门项目支出、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试点范围。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将甄别后经国家批准的政府存量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健全完善债务管理长效机制,有效规避和防范财政风险。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赋予了我们新的使命。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决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及代表监督下,解放思想,振奋精神,迎难而上,圆满完成全年财政工作目标任务,努力开创松原财政工作新局面。
附注:财政预算名词解释
【1】财政体制。指国家通过规定各级政权管理财政收支的权限和各企事业单位在财务管理上的权限,据以处理国家各级政权之间,国家与企事业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的管理制度。它是国家财政管理工作中的一项主要制度。
【2】分税制财政体制。是在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之间,根据各自的职权范围划分税源,并以此为基础确定各自税收权限、税务机构和协调财政收支关系的一种制度。我国从1994年开始实施以分税制为核心内容的预算管理体制。分税制财政体制的主要内容包括:1.划分中央、地方的支出范围。2.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3.确定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数额。4.原体制中央补助、地方上解以及有关结算事项的处理。目前,我省实行的是省管市、县(市)的分税制财政体制。
【3】政府预算。是指国家以经济管理者身份取得的收入和用于维持政府公共活动,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发展各项社会公益事业支出的预算。现阶段,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包括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有机衔接,并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收支结构和各项管理活动。
【4】公共财政预算。即一般预算,包括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两部分。财政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专项收入、其他收入等。财政支出包括国家政权建设支出、社会公益性基本建设支出、事业发展支出、社会保障支出、专项支出等。
【5】地方级财政收入。市直按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缴入地方金库的增值税(地方分享25%部分:其中省12.5%;市12.5%)、营业税(金融、保险行业营业税100%为省级收入;其他行业营业税省50%、市50%)、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40%部分:其中省16%,市24%)、个人所得税(地方分享40%部分:其中省16%,市24%)、资源税(省30%,市70%)、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各项税费收入的总和。分类看,主要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
【6】全口径财政收入。是指地方级财政收入加上上划中央的增值税(75%部分)、消费税(100%部分)、企业所得税(60%部分)和个人所得税(60%部分),再加上在我省征收的列为中央固定收入的铁路运输、国家邮政和国有银行企业所得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等股份制银行企业所得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以及车辆购置税的总额。
【7】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按照国家要求,对当年财政超收收入除按法律规定和财政体制规定增加有关支出外,其余超收收入不在当年安排支出,而是通过设立调节基金转入以后年度作为财力通过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8】预备费。是指各级政府在预算中安排的,不规定具体用途的备用资金,用于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自然灾害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各级政府预算应当按照本级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
【9】财政超收收入。是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末实际完成数超过经人代会审议批准的年初预算数部分。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11】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包括农网还贷资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国家公布的基金项目等。
【12】政府性基金支出。是指通过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13】财政转移支付。财政转移支付是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主要包括“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是指为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14】财政结转、结余资金。财政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需由财政部门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资金。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是指本级部门(单位)按照财政局下达预算,在预算年度内尚未支出的财政拨款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