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松原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中共松原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
二0二0年二月三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预算公开表格(见附件)
三、 收支预算总表
四、 收入预算总表
五、 支出预算总表
六、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 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 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制定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分类指导市直各部门和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二)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协 同市委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机关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 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
(五)负责综合指导市直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市直机关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工作。
(六)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
(七)负责市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设置的审批;负责市直各部门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专职副书记的任免及专兼职党务干部培训工作。
(八)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做好党员发展、管理、教育以及党员培训工作,负责各直属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工作。
(九)领导市直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按照 省、市委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十)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共青团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市直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等群团组织的工作。
(十一)协助有关部门协调市直机关各部门做好维护社会稳定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市直党群部门、民主党派机关工作目标责
任制考评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工委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妇工委工作。
(二)组织科。负责市直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制定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协助市委组织部指导市直机关各单位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市直机关党组织设置和领导成员的考察、报批工作;负责出席党的代表大会或党的有关会议代表的推选与报批工作;负责市直各部门专职党务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及机关党委(总支、支部)改选、换届的指导和审批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负责对机关各部门年度党建工作进行考核,组织开展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负责市直机关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制定市直机关党员发展规划,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确定、预备党员接收、教育考察和转正等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党务干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负责转接党的组织关系、党内年报统计和党组织党员信息库建设;负责市直机关党员“e 支部”建设、维护和管理考核等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工会工委和团工委工作。
(三)宣传科。负责市直机关党的思想建设和意识形态
工作,指导市直各部门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和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形势和任务教育;指导市直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 了解和反映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动态;综合指导 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统战工作;巩固拓展意识形态阵地,负责“松原先锋旗帜”微信公众号更新维护管理和机关党建工作信息选征工作。
(四)绩效管理科。负责市直机关党群部门和民主党派工作目标绩效考评的规划协调、组织实施、调查研究、检查考评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负责对工委机关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工委机关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协调抓好工委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实施、管理和考核工 作;协助工委党委管理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指导工委代管的非公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
详见附件表格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一、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松原市直属机关工委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各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结转下年等。2020 年收支总预算231.24万元。比2019年比增加71.31万元。因人员增加因素。
二、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
2020 年收入预算231.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1.2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三、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
2020 年支出预算23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23万元,占总支出的93.08%;项目支出16万元,占总支出的6.92%。
四、2020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1.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1.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1万元。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23万元,占93.08%;项目支出16万元,占6.92%。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91.61万元,占89.02%;公用经费23.62万元,占10.98%。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2.22万元,占74.4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50万元,占19.25%;
住房保障(类)支出14.51万元,占0.06%;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5.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1.6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3.62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相比没有变化,公车改革后,不再保留公车。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0万。
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本年度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其他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部门本级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6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75万。因机构改革,增加人员,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计划。
十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现共有价值10.36万元固定资产,比2019年固定资产增加了1.36万元,主要由于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使固定资产增加,固定资产均为办公设备,正在使用中。
(四)支出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整体支出23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23万元,项目支出16万元。2020年,在保证机关正常运转与工作人员的基本支出基础上,将紧紧围绕新时期党的建设总要求,继续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务实重行,开拓创新,有效提升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和组织基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主要包括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列为行政运行科目。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列为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科目。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人员的离退休经费。
六、住房保障支出:主要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的“三公”经费,是指市各部门用财政拨款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