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机构设置及部门职责
一、机构设置
松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由松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及松原市离退休人员档案管理中心构成。
局本级内设机构15个,人员编制70人,其中班子成员5人,正副调研员3人,中层干部20人,主任、副主任科员10人;
松原市离退休人员档案管理中心人员编制9人,设中心副主任1人,副主任助理2人。
二、部门职责
局本级职责:
依据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全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经办管理工作。市局具体承办市本级和宁江区所属企事业单位、驻松中省直单位及非公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及个体工商户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业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业务,即将全面开始经办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业务。
档案中心职责:
1、负责接收、管理松原市离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建立离退休人员档案信息库,协助有关部门调整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等。
2、负责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文书、财务、审计、基建以及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保管、保密、统计、利用、鉴定、销毁等管理工作。
3、为参保对象提供档案查询利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