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度松原市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松原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松原市交通运输局
部门主要职能及单位构成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标准;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陆路、水路交通运输枢纽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三)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和监督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负责城乡客运、出租车行业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涉外运输的协调管理;负责港口的行业管理。
(四)承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辖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县(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建议;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对涉及财政、土地、价格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六)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指导公路、水路等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的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维护和行业管理。
(七)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公共交通(含出租车)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对全市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承担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八)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科技教育、工程造价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组织市管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的管理;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重点建设项目的内部审计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松原市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包括:松原市交通运输局部门本级决算,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松原市交通运输局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松原市公路管理处;
(二)松原市运输管理处;
(三)松原市地方海事局;
(四)松原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五)松原市城市客运管理中心;
(六)松原市交通运输信息管理中心。
市交通运输局决算公开表
下载:市交通运输局决算公开表
松原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一、关于松原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2016年度收入总计12605.78万元,支出总计12180.45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4970.24万元,增长65.09%,支出增加4411.46万元,增长56.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松原市公路管理处(含五个超限站)省级资金通过地方财政转移拨付。
二、关于松原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605.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38.26万元,占93.12 %;其他收入867.52万元,占6.88 %。
三、关于松原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18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9.16万元,占34.56%;项目支出7971.29万元,占65.44%。
四、关于松原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738.26万元,支出总计11546.38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4120.26万元,增长54.08%,支出总计增加3806.07万元,增长49.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松原市公路管理处(含五个超限站)省级资金通过地方财政转移拨付。
五、关于松原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546.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79 %。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万3806.07万元,增长49.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松原市公路管理处(含五个超限站)省级资金通过地方财政转移拨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我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546.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5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8.19万元,占2.84 %; 交通运输(类)支出11216.34万元,占97.14%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我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975.73万元,支出决算为11546.38万元,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下的纪检监察事务支出为追加预算,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1.85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315.44万元,支出决算328.19万元,由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增长而追加预算。
交通运输支出(类)年初预算4660.29万元,支出决算11216.34万元,由于本年度松原市公路管理处(含五个超限站)省级资金通过地方财政转移拨付,项目增加而追加预算。
六、关于松原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84.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87.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支出;公用经费 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
七、关于松原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4万元,支出决算为82.61万元,完成预算的61.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2.61万元,完成预算的61.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压缩公务用车维护费的支出,另外松原市运输管理处及松原市江南运输管理所公务用车费用在其他交通费用中核算。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0.92万元,下降20.20 %,全部是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2.61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2.61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0辆。
4.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因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外事接待0批次,0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04万元,比2015年减少24.34万元,下降31.05%。主要原因是强化管理,提倡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各项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我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2万元,全部为松原市交通运输信息管理中心智能平台项目所进行的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4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松原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的基本支出。我部门用于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和事业离退休(款)行政和事业退休(项):指行政事业离退休人员支出。
七、交通运输(类)交通事务相关(款)相关(项):
指交通各部门开展自身运转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的“三公”经费,是指市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