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局
2016年度松原市国土资源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松原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松原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松原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松原市国土资源局部门
主要职能及单位构成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市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稳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措施、办法,研究拟订相关政策;执行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指导全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计划;组织编制全市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产环境保护等其它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指导和审核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级矿产资源规划;参与报请bbin宝盈和市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相关规划的审核。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执行并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全市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指导和组织落实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家和bbin宝盈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制定全市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各县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研究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交易、作价出资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执行并监督国家国有土地划拨用地目录、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承担报市政府审批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负责市内规划矿区的管理;根据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的开采总量控制计划,负责将控制指标落实到具体矿山;组织编制实施采矿权设置方案。
(十)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依法管理探矿权的实施,组织编制实施探矿权设置方案;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初审地质勘查资质、管理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市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保护规划、计划;监督管理和审查申报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负责地热水、矿泉水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保护和规划管理。
(十二)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十三)依法征收土地、矿产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参与管理国家、省、市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管理国家和省、市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及其他资金并监督使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松原市国土资源局部门决算包括:松原市国土资源局部门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松原市国土资源局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松原市地质矿产资源稽查支队 |
2 |
松原市土地监察支队 |
3 |
松原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4 |
松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5 |
松原市土地整理中心 |
6 |
松原市国土资源勘查规划中心 |
7 |
松原市城区年租金管理中心 |
8 |
松原市国土资源局宁江分局 |
市国土局决算公开表
下载:市国土局决算公开表
松原市国土资源局部门
关于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一、关于松原市国土资源局部门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松原市国土资源局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8872万元,支出总计18407.9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559万元和3300万元下降7.63和15.2%。主要原因是一些国土资源项目当年未完工。
二、关于松原市国土资源局部门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8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67万元,占99.97%;其他收入5万元,占0.03%。
三、关于松原市国土资源局部门 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40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3.8万元,占14.85%;项目支出15674.1万元,占 85.15%。
四、关于松原市国土资源局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松原市国土资源局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 18872万元和18407.9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出总计各收支总计各减少1559万元和3300万元下降7.63和15.2%。主要原因是一些国土资源项目当年未完工。
五、关于松原市国土资源局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松原市国土资源局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40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7%。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300万元,增长或下降15.2%,主要原因是一些国土资源项目当年未完工。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松原市国土资源局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40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万元,占0.01%;教育(类)支出11.2万元,占0.0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4.3万元,占0.95%;城乡社区(类)支出14232.7万元,占77.33% ;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3983.2万元,占21.65%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松原市国土资源局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694万元,支出决算为184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83%,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2万元,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54.2万元,支出决算为174.3万元,完成预算的49.2%。
4.国土海洋气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事业运行、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537.3万元,支出决算为3983.2万元,完成预算的71.93%。
六、关于松原市国土资源局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松原市国土资源局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2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5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支出;公用经费47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
七、关于松原市国土资源局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松原市国土资源局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7万元,支出决算为84.2万元,完成预算的66.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4.2万元,完成预算的66.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使用审批制度,机关各科室、所属各事业单位尽量合并使用公务用车,降低了车辆维护费用。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45.8万元,下降35.23%,其中:因公出国(境)0元,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5.8万元,增长或下降35.23%。主要原是机关各科室、所属各事业单位尽量合并使用公务用车,降低了车辆维护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0元,占0%,运行费支出决算84.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全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全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4.2万元,开支内容燃油费、维修费等,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2辆。
4.全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关于松原市国土资源局部门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松原市国土资源局部门共组织对 0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0 万元,占年初预算的 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松原市国土资源局部门今年首次在部门决算中增加松原市国土资源局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松原市国土资源局项目自评得分为8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上级主管部门部署国土资源专项任务的时间不固定,在年初预算完成后发生的专项支出财政主管单位不好安排项目资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松原市国土资源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29万元,比2015年增加1964万元, 增长256.73%。主要原因是取消了非税收入后所属事业单位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松原市国土资源局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41.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41.40万元,购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松原市国土资源局部门共有车辆2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2辆;没有单位价值200万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松原市国土资源局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的基本支出。
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业(项):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日常的项目支出。
九、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的基本支出。
十、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项):反映用于国土资源规划、研究、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一、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调查(项):反映用于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徒弟利用变更调查、地籍调查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反映国土资源部门土地利用监测、耕地保护、土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整治(项):反映国土资源部门国土整治方面的支出。
十四、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反映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
十五、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储备支出(项):反映用于土地资源储备反面的支出。
十六、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及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反映国土资源部门地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地质遗迹等开发、利用、监测、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以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的“三公”经费,是指市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