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信局
2016年度松原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松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部门主要职能及单位构成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一)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规定,贯彻推行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省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及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乡镇企业扶持资金安排的建议;按国家、省和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研究和规划全市工业行业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录;负责全市工业产权、产品的招商引资,对工业项目招投标活动实行行政监督。指导除国家财政资金支持以外工业企业投资项目的登记备案和监督。
(六)指导国有企业的改革、改组兼并破产等工作,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负责全市企业集团的设立及企业股份制有限公司的审核工作;负责上市公司的申报工作;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拟订扶持措施,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指导企业的管理、扭亏、减负及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市国有资本经营公司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七)研究工业企业技术进步的方针、政策,指导技术创新和技术引进工作;负责全市工业经济网络平台建设,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规划,负责开展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八)拟定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规划,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九)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工作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十)组织协调全市铁路、公路、航空、水路等运输和外贸货运,综合管理全市工业企业重点物资联合运输工作;协调处理全市运输的重大问题,管理铁路道口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工业企业清洁生产、节能、节水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联系市节能监察中心。
(十二)对电力工业有关政策和行业规划执行情况实行行业管理和监督;组织协调解决全市电网运行、电力生产和供应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对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的管理工作。
(十三)拟订石油化工、生物化工、装备、汽车配套、冶金建材、电子信息、医药、食品、纺织等行业规划及行业政策,实施行业管理。
(十四)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十五)协调工业和信息化培训工作,指导全市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企业培训工作。
(十六)负责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服务;促进制度和管理创新;监测分析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动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七)指导乡镇企业体制改革;引导乡镇企业布局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研究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促进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十八)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九)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市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承担无线电台(站)设置的审核、审批;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二十)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二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市工信局部门决算包括:市工信局部门本级决算,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市工信局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松原市节能监察中心、松原无线电监测站。
市工信局决算公开表
下载:市工信局决算公开表
松原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局
关于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4994814.96元,支出总计16761920.72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533340.59元,增长3.69%。支出增加5019485.67元,增长42.7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工资以及大集体改制项目支出。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994814.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69259.87元,占99.8%;其他收入25555.09元,占0.02%。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761920.72元,其中:基本支出9516178.96元,占56.8%;项目支出7245741.76元,占43.2%。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969259.87元,支出总计16692988.21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5803763.5元和5019485.67元,下降或增长。主要原因是16年增加了人员工资,以及大集体改制保留职工工资。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692988.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019485.67元,增长42.75%,主要原因是6年增加了人员工资,以及大集体改制保留职工工资。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692988.21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080元,占0.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7966.2元,占5.2%; 节能环保支出907832.04元,占5.4%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922109.97元,占89.4%。等各项功能分类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338012.28元,支出决算为16692988.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时间问题其中有一部分工作结转到下年。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16178.96元,其中:人员经费7604751.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支出;公用经费1911427.7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84463元,支出决算为283450.72元,完成预算的7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4463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68987.72元,完成预算的7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 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经费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938.17元,下降1.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4463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0元,增长或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497.17元,下降5.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或减少0元,增长或下降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4463元,占5.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68987.72元,占9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4463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 1人次,开支内容出国考察。
2.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8987.72元,开支内容燃油费、维修费,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4.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因内公务接待0批次, 人;外事接待 0批次, 0人。
八、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共组织对大集体改制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245741.76元,占年初预算的41.8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0280.81元,比2015年增加259478.22元, 增长37.56 %。主要原因是由于工作原因增加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政府采购支出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8辆,一般公务用车8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市工信局
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XX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XX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业(项):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日常的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XX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的基本支出。
十、国防(类)XX事务(款)人民防空(项):指行政单位用于国防人民防空方面的经费支出。
十一、公共安全(类)公安、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指公安、司法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的基本支出。
十二、公共安全(类)公安、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项):指公安、司法等部门开展日常的项目支出。
十三、教育(类)教育事务相关(款)相关(项):指教育主管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开展日常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四、科学技术(类)科技事务相关(款)相关(项):
指科技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自身运转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五、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相关(款)相关(项):
指文化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自身运转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和事业离退休(款)行政和事业退休(项):指行政事业离退休人员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相关(款)相关(项):指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开展日常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八、节能环保(类)节能环保相关(款)相关(项):
指相关部门开展自身运转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九、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相关(款)相关(项):
指相关部门开展自身运转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十、农林水(类)农林水事务相关(款)相关(项):
指农林水等部门开展自身运转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十一、交通运输(类)交通事务相关(款)相关(项):
指交通各部门开展自身运转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十二、资源勘探(类)资源勘探事务相关(款)相关(项):
指相关部门开展自身运转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十三、商业服务业(类)商业服务事务相关(款)相关(项): 指相关部门开展自身运转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十四、金融(类)金融事务相关(款)相关(项):指各相关部门开展自身运转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十五、国土海洋气象(类)国土海洋气象事务相关(款)相关(项):指各相关部门开展自身运转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十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七、粮油物资储备(类)粮油物资储备(款)相关(项):
指粮食各相关部门开展自身运转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十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二十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的“三公”经费,是指市各部门用财政拨款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三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