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意见的公示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村指〔2025〕176号)文件,近期拟向哈达山国有林保护中心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一、计划分配依据
(一)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作为本次计划分配的主要依据,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确定财政衔接补助资金使用方向。
(二)依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村指〔2025〕176号)文件精神,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二、计划分配额度
此次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58万元,全部为哈达山国有林保护中心。
三、投诉监督单位和地址
松原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松原市建业路588号
松原市财政局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长宁南街2050号
四、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市林业和草原局:0438—2161163
市财政局:0438—5078005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监督举报邮箱:330270185@QQ.com
松原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