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52号政协提案的答复
政协提案第52号
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52号政协提案的答复
提案人:王桂华
您在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禁止学校放学时间段在校门门前路段停车的建议》(第52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立禁停区域”的建议。目前,我单位针对逸夫小学、钻井小学等学校在门前设置禁停区域,禁止机动车停放,将车辆引导至其他道路停放,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和车流量情况,适当允许单排或双排停车。
二、关于“加大执法力度”的建议。我单位积极组织民警走进辖区各中、小学进行宣传教育,重点讲解非机动车、行人及车辆停放相关交通知识。针对校园周边,采取定点+巡逻+视频巡查的方式对违法停车予以进行劝导和处罚,年初以来,查处校园周边违法停车4000余起。
三、关于“部门协同治理”的建议。我单位积极配合城管、教育部门开展专门行动,城管部门清理占道经营摊点,交警严查违停,教育部门督导学校落实错峰放学,形成“三位一体”治理合力。
交通管理工作永无止境,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分析、探讨先进做法,共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