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吉林bbin宝盈网
首页>政务公开>基础信息公开>建言施政集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基础信息公开?>?建言施政集

对吉林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1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8-11 16:23 来源: 字号【 收藏
人大建议第0011号
对吉林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1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建议人:沈亚菊
    您在吉林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建设专门学校的建议》(第0011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专门学校作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矫治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专业化平台,加快其建设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松原市专门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吉林省《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各地要将专门学校建设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长春市、吉林市要于2025年底前,改善现有专门学校办学条件,满足教育教学和生活需要,并设置专门场所实施专门矫治教育;其他市(州)要在2027年底前新建或通过改建闲置校舍的方式,至少设置1所专门学校。”
    目前,松原市专门教育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根据《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国办发〔2025〕6号)文件要求,按照省教育厅工作部署,经请示市领导,在松原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门教育指导工作组,承担专门教育委员会工作职能,明确了组成人员和单位职责。成员单位包括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为专门教育工作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省级层面关于专门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意见还未出台,市教育局将在具体文件出台后,依照有关要求逐步推动落实,初步推进措施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
    推动各县(市、区)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或工作组,统筹协调开展专门教育工作。形成“党政主导、教育牵头、公安参与、部门支持、社会配合”的运行机制。拟在专门学校建设中实行“教育+公安”双主体管理模式,教师负责文化教育,公安部门负责安全保卫和法治教育。制定地方性法规,明确专门学校的招生、管理、教学内容等细则,确保专门教育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二)筹划基础保障
    按照吉林省关于专门学校建设相关要求,根据区域人口和问题青少年数量,优化专门学校布局,避免资源浪费。在推进专门学校建立的同时将加强专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增加专门学校编制,吸引具备心理学、教育学、法学等多学科知识的教师。建立教师培训体系,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矫治能力;针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开发具有矫治性和针对性的教材和课程,融入职业技能培训和心理辅导等内容;建立与普通学校的衔接机制,确保学生结业后能顺利回归社会;探索特色教育模式结合本地产业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帮助未成年人重返社会。
    (三)强化协同联动
    加强社会宣传与支持,消除社会对专门学校的偏见,宣传专门教育的积极作用,争取家长和社会的支持。建立家庭、学校、社会协同机制,共同参与未成年人的矫治教育;完善入学与评估机制,明确专门学校的入学标准和评估程序,确保“该进的进,该出的出”;加强司法与教育的衔接,推动司法机关与专门学校的信息共享,确保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及时接受矫治教育。
    感谢沈亚菊代表对松原市专门教育的关注,提出合理建议,我们将按照吉林省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要求,统筹推进专门教育工作,提升专门教育的实效性,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特此答复。 
责任编辑:议案处
相关链接

松原市人民政府网|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438-2875080(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事宜)

版权所有:松原市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松原市人民政府.政务    松原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热线:0438-12345

主办单位:松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松原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吉ICP备05002151号-1    网站标识码:2207000023    吉公网安备 22070202000148号

吉事办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