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人大建议第8号
对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建议人:秦好亮
您在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安装交通信号灯、人行道指示灯倒计时装置的建议》(第8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安装交通信号灯”的建议。目前,我单位已经筹划在江北发展大路与凯旋街、发展大路与三厂道口两个路口安装新建信号灯工程,下步工作中将在城区人员流量大的路口持续推进信号灯新建工作。
二、关于“增设人行道指示灯倒计时装置”的建议。城区大部分信号灯均在2013年建设,年限较久,大部分人行信号灯无倒计时功能。将现有人行信号灯更换带有倒计时功能信号灯所需经费较多,目前已联系相应厂家,对人行信号灯进行调研,在今后工作中将陆续进行推进更新。
三、关于“优化信号配时”的建议。我单位始终以顺畅灯控路口车流、人流,减少拥堵与事故为出发点,根据具体路口,不同时段车流量的特点,合理设置信号灯配时方案,多套方案并举,通过智能信号灯操作平台,智能控制交通,保障顺畅。同时根据道路通行需要,从群众安全角度出发,我们将继续完善路口信号灯配时,以减少事故发生、保证行车安全为主要目标,不断科学优化灯控配时。
特此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