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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点击数: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松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松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电话:0438-2289877,传真:0438-2123173,电子信箱:172918619@qq.com 邮编:138000,地址:吉林省松原市松江大街1688号。

一、总体情况

定期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赋予各级行政机关的一项法定义务。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功能和作用,根据《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精神,凡符合“行政性、外部性、独立性”三要素要求的县级以上政府及部门,党的工作机关加挂行政机关牌子的单位均应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松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构匹配健全,优化人员配置。

1.领导机构。松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李绍军担任组长,副主任郭忠仁同志担任副组长,中心各科室、分中心、县管理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苏新研同志担任。

2.工作机制。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小组的具体职责如下:一是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二是负责政务公开的内容审定;三是负责政务信息的上报工作;四是协调领导小组成员收集、汇总信息数据。

3.人员配置。我中心政务信息公开上报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由1名文字综合人员负责,同时配备了1名兼职人员。

(二)多元化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2022年我中心通过松原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外,还利用中心门户网站www.syszfgjj.com政务公开专栏,松原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松原公积金手机APP、松原公积金微博等服务渠道、政府公报、松原市政务信息管理与报送系统、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开展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

我中心能够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意见,同时,对上级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中,查找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出台阶段性政策助推企业复工复产。2022年初,受新冠疫情影响,为有效应对疫情冲击,帮助房地产企业复产纾困,切实维护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梳理相关政策文件,对市政府《稳定全市经济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中内容涉及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全面落实,并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支持工作的通知》、《关于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支持工作的补充通知》、《进一步落实国家三部委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了全市稳经济若干措施,明确了住房公积金在缴存、提取、贷款方面的阶段性支持政策。

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以来,共有80户企业申请缓缴公积金,缓缴职工2505人,缓缴金额1329.61万元;共计有1325人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中提高额度的有899人,提取住房公积金1334.9万元;共有422人因疫情原因未按期偿还贷款,住房公积金中心未计入逾期,有效缓解了缴存职工的经济压力。

(五)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效能。我中心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同时提升业务服务质量,一是进一步完善核心系统及综合服务平台的多渠道功能,提升网办业务率;二是按照省、市政数局的工作要求,做好住房公积金“好差评”系统建设,继续做好“跨省通办”各项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三是进一步做好网络安全保障工作,逐步实现国产云桌面产品替换工作,积极向财政部门争取项目资金,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四是通过积极与房产、国土等有关部门沟通联系,推进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编制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版式创新方面有待提高,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还不足。下一步改进将加强宣传培训工作,组织机关办公室人员加强学习,提升水平。有重点、有侧重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工作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