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7000135491313/2023-02713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年06月06日 |
标 题: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原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执法行为实施意见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松政办发〔2023〕8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6月07日 |
索 引 号: | 112207000135491313/2023-02713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年06月06日 |
标 题: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原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执法行为实施意见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松政办发〔2023〕8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6月07日 |
松原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执法
行为实施意见的通知
松政办发〔202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松原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执法行为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2023年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6日
松原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规范执法行为实施意见
为优化提升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营造规范化的行政执法检查氛围,提升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和权威性,推动“执法报备”工作在执法领域广泛应用,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任务
(一)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完善行政执法机制,科学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明确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权力边界和责任范围,统筹配置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维护政府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适时开展执法督查,定期对执法人员培训,指导各执法部门认真落实清单内容,实现“清单之外无检查”,全面推动bbin宝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清单梳理完毕后要通过政府和部门网站、办事大厅、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或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等途径完成清单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市司法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开展行政执法“宜企行动”“执法创新实践案例”评选活动。深化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加强对行政检查计划执行、公开检查执法、计划外检查执法、任性检查执法4项指标的跟进监督,全年执法备案率和核验率均达到95%以上。〔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数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督促各执法部门制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计划,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任务占比达到35%,按照“协同配合、共同上门、分别检查、各自处理”原则,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规范自由裁量权基准。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对同一行政执法事项,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已经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的,下级行政执法机关原则上应直接适用。如下级行政执法机关不能直接适用,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裁量权范围内进行合理细化量化,但不能超越出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划定的阶次或者幅度。以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形式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的,要严格履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2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规定的程序。落实“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突出对严重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和对其他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实现裁量幅度与违法行为相匹配,为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精准执法提供有力支撑。〔市司法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行政执法“四张流程图”“三项制度”,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在除风险较高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外实施柔性监管、智慧监管。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达到100%,监管行为覆盖率达到90%。“四张清单”“四张流程图”分别梳理完毕后要通过政府和部门网站、办事大厅、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或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等途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结合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等信用评价结果,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采取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措施,推行“无事不扰”管理制度;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采取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措施,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市政数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松原经开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审核录入执法部门及人员。各单位要将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持部委证件和bbin宝盈证件的行政检查部门一个不落,人员资格审查一个不落,对审查合格的行政执法检查人员信息,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协调相关部门“互联网+监管”管理人员将人员信息全部录入到“互联网+监管”系统,做到检查部门全覆盖、检查人员全覆盖。同时加快本级行政检查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证件审核工作,坚持完善一批更新一批,及时更新完善执法人员库。〔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健全完善检查对象名录。通过“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系统,梳理和认领行政检查执法事项,进一步补充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中的检查事项清单,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做好行政执法事项年度检查计划的审核工作,指导行政执法检查部门建立完善市场主体名录库,确保市场主体覆盖全面、准确无误、数据可查。对非市场主体的场所、场地等作为重点检查对象的,由各级行政检查部门进行梳理确认,录入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综合管理系统。〔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认领行政监管事项。督促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认领行政监管事项,做到监管事项全覆盖,确保执法备案检查全覆盖、无死角。〔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抓好“我要执法”APP下载和使用。除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城市综合管理执法等不确定被检查对象的检查执法外,其他在改革范围内的行政检查执法单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均要下载“我要执法”APP;因手机系统原因无法下载的,在微信小程序界面搜索“吉林省执法报备”,使用此小程序进行登录使用。〔市政数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执法检查全程进行执法备案。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检查部门要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全程使用“执法报备,手机亮证,扫码迎检,事后评价”行政检查执法监督管理模式。即:行政执法检查前备案;到达检查现场后实行“电子亮证、电子亮单”;被检查对象通过微信扫码,确认信息;检查结束后,被检查对象通过“我要评价”专栏对检查情况进行评价。〔市政数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开辟涉企“维权平台+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创新实行“维权中心+服务窗口+送法上门”工作模式,设立“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服务中心”“法治体检中心”,通过全市26家律师事务所服务企业窗口,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维权等服务。组织律师为全市500家企业开展法律服务企业“法治体检”,为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法律风险防范化解、企业合法性审查等服务。〔市司法局牵头〕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狠抓落实;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责任、细化分工、细化举措,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确保相关工作周密部署、落实到位、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二)抓好任务落实。市政数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别依照自身权责牵头抓总,市纪委监委跟进督查,各执法部门配合落实。各地、各部门统筹抓好本地区、本领域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各项任务,用好“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及“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等系统,比对“松原市行政执法负面清单”,从源头治理行政执法检查“四乱”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问题,严厉惩治行政检查“微腐败”行为,切实解决执法不公、执法扰民和随意执法等问题,积极营造公平、有序,诚信、合法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三)做好宣传动员。此项工作不仅需要各牵头单位紧密协作、相关部门系统联动开展工作,更需要广大市场主体和群众积极参与。各地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政府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在全市范围内全方位开展宣传,在被检查对象中广泛宣讲,消除顾虑,做到执法人员和被检查对象应知尽知。同时,各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积极配合,将改革走深走实。
(四)坚持监督问责。执法备案工作已纳入bbin宝盈营商环境“十比十赛”考核机制,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市直各部门及各县(市、区)执法部门的执法备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月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将在每季度开展明察暗访及专项督查,对政策落实不力、改革执行不彻底的部门予以相应问责。
附件:松原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执法行为实施意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