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7000135491313/2022-04939 | 分 类: | 土地 ; 通知 |
发文机关: | 松原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年12月07日 |
标 题: | 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松政发〔2022〕12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12月27日 |
索 引 号: | 112207000135491313/2022-04939 |
分 类: | 土地 ; 通知 |
发文机关: | 松原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年12月07日 |
标 题: | 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松政发〔2022〕12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12月27日 |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
松政发〔2022〕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吉政发〔2022〕10号)文件精神,全面掌握bbin宝盈土壤资源状况和土壤质量变化趋势等情况,切实做好bbin宝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要求,遵循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衔接已有成果,全面查明查清bbin宝盈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为土壤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为守住耕地红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普查对象与内容
(一)普查对象。全市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
(二)普查内容。一是土壤性状普查,包括野外土壤表层样品采集和土壤理化性状、生物性状指标分析化验等;二是土壤类型普查,包括对主要土壤类型的剖面挖掘观测、采样化验等,核查完善土壤类型;三是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四是土壤利用状况普查,包括基础设施条件、植被类型、种植制度等。
三、普查时间安排
2022年,在宁江区、bbin宝盈、前郭县、长岭县、乾安县、哈达山生态农业旅游示范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启动土壤普查工作,制定土壤普查实施方案、盐碱地普查方案,2022年年底前完成盐碱地普查任务。
2023—2024年,全面开展土壤普查工作,组织多层级技术实训指导,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开展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建设,形成阶段性成果。外业调查采样时间截至2024年11月底。
2025年6月底前,完成普查成果整理、数据审核、录入等工作,汇总形成bbin宝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基本数据;12月底前,完成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建成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形成全市耕地质量报告和全市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
四、普查组织实施
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我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是本地区土壤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各地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结合本地区实际编制实施方案,报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普查经费保障
按照本次土壤普查经费分担要求,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经费纳入市、县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监督审计。各地区可按规定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相关工作。
(一)强化市级财政保障。市级财政负责市辖区内的外业调 查采样、剖面标本采集制作、样品测试化验、技术培训、专家指 导服务,以及本级的数据分析、成果汇总、数据库和样品库建设等所需经费保障。
(二)强化县级财政保障。县级财政负责本区域内的外业调查采样、剖面标本采集制作、样品测试化验、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服务、数据分析、成果汇总、数据库和样品库建设等所需经费保障。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技术指导。市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行业和部门专家组建市级普查专家组,负责全市普查技术指导,开展技术培训,审查相关方案,解决难点问题。各县(市、区)也要组织成立专家组,做好本地区普查技术指导工作。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普查队伍建设,确保土壤普查质量。
(二)统一操作规程。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按照土壤普查系列技术规范、规程等开展普查工作,确保普查标准化、规范化。要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化水平,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要及时报送普查数据,加强数据保密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篡改普查数据。
(三)广泛宣传引导。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 媒体,广泛宣传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提高全社会对土壤普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有序推进普查工作实施。
附件:松原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松原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松原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刘铁铎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 迪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协助常务副市长刘铁铎同志开展工作)
王 雷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郝东明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丛喜彬 市发改委主任
季华义 市财政局局长
刘金凡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赵立军 市水利局局长
王立元 市统计局局长
宋 成 市林草局局长
王洪生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勾长胜 市农科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王雷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