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7000135491313/2022-02847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 通知 |
发文机关: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08月12日 |
标 题: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松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松政办发〔2022〕16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8月18日 |
索 引 号: | 112207000135491313/2022-02847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 通知 |
发文机关: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08月12日 |
标 题: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松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松政办发〔2022〕16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8月18日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2022年度松原市人民政府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松政办发〔2022〕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13号)和《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bbin宝盈令270号)有关规定,市政府办公室编制了《2022年度松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目录》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在后续工作中,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建议,由市政府予以调整。
三、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全流程指导监督。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度松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 号 |
单 位 |
内 容 |
决策时间安排 |
1 |
松原市公安局 |
松原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 |
四季度 |
2 |
松原市政数局 |
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
四季度 |
3 |
松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
四季度 |
|
4 |
松原市发改委 |
松原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方案 |
三季度 |
5 |
松原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松原bbin宝盈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三季度 |
6 |
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若干措施 |
三季度 |
|
7 |
松原市住建局 |
松原市住建局2022年城市建设项目计划 |
四季度 |
8 |
松原市科技局 |
松原市科学技术发展“十四五”规划 |
四季度 |
9 |
松原科创园建设 |
四季度 |
|
10 |
松原市文旅局 |
松原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 |
四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