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7000135491313/2021-05044 | 分 类: | 土地 ; 通知 |
发文机关: | 松原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年11月11日 |
标 题: | 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历史建筑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松政函〔2021〕139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11日 |
索 引 号: | 112207000135491313/2021-05044 |
分 类: | 土地 ; 通知 |
发文机关: | 松原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年11月11日 |
标 题: | 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历史建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松政函〔2021〕139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11日 |
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历史建筑的通知
松政函〔2021〕1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历史建筑是城乡记忆的物质留存,是人民群众乡愁的见证,是城乡深厚历史底蕴和特色风貌的体现,具有不可再生的宝贵价值。为进一步推进松原市历史文化城市保护工作,不断完善bbin宝盈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加强对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等价值的历史建筑保护与管理,促进传统建筑艺术的传承和延续,更好的展现城市风貌和历史文脉,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建城〔2019〕75号)要求,bbin宝盈已聘请专家组评审,确认松原市松花江大桥为历史建筑,编号定为“SYLSJZ—001”,现予以公布,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历史建筑的保护和修缮工作。
松原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