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7000135491313/2020-01146 | 分 类: | 重大工作部署 ; 通知 |
发文机关: | 松原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年08月06日 |
标 题: | 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向开发区(园区)赋权事项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松政发〔2020〕8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8月09日 |
索 引 号: | 112207000135491313/2020-01146 |
分 类: | 重大工作部署 ; 通知 |
发文机关: | 松原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年08月06日 |
标 题: | 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向开发区(园区)赋权事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松政发〔2020〕8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8月09日 |
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向开发区(园区)赋权事项的通知
松政发〔202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充分发挥开发区(园区)在推动bbin宝盈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引擎”作用,赋予开发区(园区)更大自主权,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赋予省级以下政府更多自主权的意见》(吉政发〔2020〕7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8〕13号)和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要求,市委市政府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开展了向开发区(园区)赋权工作,经严格审核论证,形成了《松原市政府向开发区(园区)赋权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各部门在实施中根据法律法规规章颁布、修订、废止、部门职责变化、工作实际等情况,要及时调整完善,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松原市政府向开发区(园区)赋权事项目录
松原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