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7000135491313/2020-00311 | 分 类: | 体育 ; 通知 |
发文机关: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年01月22日 |
标 题: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原市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松政办发〔2020〕2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2月04日 |
索 引 号: | 112207000135491313/2020-00311 |
分 类: | 体育 ; 通知 |
发文机关: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年01月22日 |
标 题: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原市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松政办发〔2020〕2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2月04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松原市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原市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7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9〕7号)精神,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相融合,加快“健康吉林”建设,结合松原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振兴和视察松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全会精神,以冰雪健身休闲产业为特色,发展四季健身休闲产业,提高健身休闲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满足大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身休闲需求,提升大众幸福感和获得感,把健身休闲产业培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加快把“松原发展很有潜力”变成生动现实。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市体育产业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发展格局。市场机制日益完善,消费需求愈加旺盛,产业环境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日趋合理,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加丰富,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同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更为紧密,力争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亿元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健身休闲设施建设。
1.完善健身休闲基础设施网络。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健身活动场馆和设施。加大政策扶持,盘活存量资源,建设一批便民、利民、惠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休闲体育公园、户外多功能运动场等设施。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小型多样的健身休闲设施,利用城市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农村荒地等闲置资源改建健身休闲设施。打造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实现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在市、县(市、区)全覆盖,实现全民健身路径在街道、社区、行政村全覆盖。(责任部门:市文旅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2.盘活现有体育场馆资源。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快推动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学校免费开放或低收费开放,提高综合利用水平,满足人民群众体育健身需求。(责任部门:市文旅局、市教育局)
3.加强特色健身休闲设施建设。鼓励和引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区等根据自身特点,建设山地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自驾车房车营地等健身休闲设施。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创建体育特色小镇。(责任部门:市文旅局)
(二)优化健身休闲产业布局。
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市内江河、湖泊资源,发展冰雪体育、山地运动、户外健身、民族体育四大体育产业;紧紧围绕查干湖金字招牌,以冰雪产业为特色,构建健身休闲产业“陆、水、空”三维空间项目体系布局。
1.规划冰雪特色产业项目。
(1)普及冰雪特色运动和开展特色赛事。以我国举办2022年冬奥会为契机,围绕“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目标,充分发挥冰雪资源优势,开展冰雪进校园等系列活动,以冰雪赛事和冰雪活动为重点,举办雪地徒步、冬泳邀请赛、冰雪汽车拉力赛等冬季竞技体育赛事,形成一批具有地域特色和品牌影响力的冰雪健身休闲赛事和活动。(责任部门:市文旅局、市教育局)
(2)建设冰雪体育设施。市本级要建有滑冰场馆,扶持有条件的县(市)及社会力量建设滑冰场馆。每年每个县(市、区)要建成3—5块以上室外滑冰场(轮滑场)。通过政策引导,严格按照环保要求,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力量在进行小区建设时兴建公益性冰雪场地设施。有条件的地区要利用公园、公共水域、城市广场等,建设以冰雪游憩活动为主的室内外冰雪乐园或冰雪场地。鼓励仿真冰雪和模拟设施的市场应用。有条件的社区要因地制宜开辟建设适宜居民开展活动的小型冰场和雪场。(责任部门:市文旅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2.优化“陆、水、空”项目产业布局。
(1)普及日常体育健身运动。推广适合公众广泛参与的健身休闲项目,加快发展足球、篮球、排球(气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徒步、路跑、骑行、棋牌、台球、体育舞蹈、广场舞等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运动项目,保障公共服务供给,引导多方参与。(责任部门:市文旅局)
(2)发展户外运动。充分利用江、湖、林、田等资源优势和少数民族传统人文特色资源,开展徒步、露营、山地穿越、定向越野、山地自行车、山地摩托车、野外生存等项目。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地域建设户外运动小镇、旅游度假村、山间营地、体育训练营地,辅以健身步道、自驾游线路为轴线,各类户外运动项目为支点,融运动、旅游、度假、养生于一体的户外运动集群。加快健身步道项目建设,打造一批山地户外运动基地、健身步道和户外运动品牌赛事。〔责任部门:市文旅局,各县(市、区)政府〕
(3)发展自行车和汽车摩托车运动。鼓励支持发展自行车和汽车摩托车运动竞技、自行车骑行体验、汽车摩托车自驾游等运动,组织家庭露营、车友联谊等活动。扶持壮大一批有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汽车、自行车运动基地和俱乐部。(责任部门:市文旅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
(4)发展水上运动。严格执行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依托市内江河、湖泊资源,发展漂流、野钓、垂钓等健身休闲运动项目。鼓励创建青少年水上俱乐部。(责任部门:市文旅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
(5)培育航空运动。发展航空运动培训、空中游览、飞行体验以及热气球、滑翔伞、轻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模型等航空运动。加强航空飞行营地建设,科学规划航空运动的空间布局。支持航空运动企业和相关社会组织发展,打造航空运动俱乐部品牌;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景点开展航空运动、航模及无人机等相关赛事及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建设青少年航空飞行营地和俱乐部,培育青少年参与航空运动,养成航空运动消费习惯,建成一批飞行营地和俱乐部。(责任部门:市文旅局、市民政局、市铁路机场建设办公室)
(三)培育健身休闲市场主体。
1.支持健身休闲企业发展。鼓励大型国有和民营企业跨区域、全产业链经营,组建健身休闲产业集团。鼓励创建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健身俱乐部、示范场馆和品牌赛事。(责任部门:市文旅局、市工信局)
2.鼓励创业创新。开展体育产业创新创业教育服务平台建设,鼓励退役运动员创业创新,投身健身休闲产业。鼓励各地成立健身休闲产业孵化平台,为健身休闲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支持。(责任部门:市文旅局、市人社局)
3.壮大体育社会组织。推进全市体育类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发展。对开展健身休闲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加强分类指导和业务指导。鼓励各类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体育服务,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在营造氛围、组织活动、服务消费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责任部门:市文旅局、市民政局)
(四)推动健身休闲产业融合发展。
1.促进体育与健康服务业融合发展。探索健身休闲业与医疗、康复、养生相结合的新模式。加强科学健身指导,积极推广覆盖全生命周期的运动健康服务,推进健身休闲产业与养老产业融合发展。鼓励运动康复服务向医疗康复服务延伸,加强老年体育健身指导与运动防护。(责任部门:市文旅局、市卫健委)
2.促进健身休闲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重点开发以冰雪旅游为特色,体育与旅游相结合的旅游资源项目,促进体育赛事与文化和旅游产品联动,推动健身休闲业与养老服务、文化教育等多种产业融合。(责任部门:市文旅局、市民政局)
3.搭建“互联网+健身休闲”平台。按照国家和省里建设要求和数据标准做好平台对接和数据共享,以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技术为支撑,推动“体育+”和“+体育”的“互联网+”发展模式。创新健身休闲服务平台和运营模式,把健身人群、运动场馆、健身设施、赛事活动、专家团队、体质监测、运动康复、科学指导等各类资源相互融合,实现健身休闲的科学化、智能化、掌上化。(责任部门:市政数局、市工信局、市文旅局)
4.建设体育产业基地。依据《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合理规划bbin宝盈体育产业基地建设布局,积极争取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及国家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项目,建设一批省级体育产业基地和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打造一批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和国家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责任部门:市文旅局)
(五)改善消费环境。
1.完善消费政策。鼓励健身休闲企业与金融、医疗、社保机构合作,引导保险公司根据健身休闲运动特点和不同年龄段人群身体状况,开发场地责任保险、运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部门:市文旅局、市总工会、市人社局、松原银保监局)
2.挖掘消费潜力。以开展群众健身运动为载体,积极组织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丰富节假日体育赛事活动供给,打造具有bbin宝盈特色的健身活动品牌。推动体育部门、体育社会组织、专业体育培训机构等与各类学校合作,提供专业支持,普及和培养青少年体育爱好和运动技能。积极培育冰雪运动、户外运动、水上运动、航空运动、汽车摩托车运动等体育消费新业态。(责任部门:市文旅局、市总工会、市人社局)
三、政策扶持
(一)优化引导政策。支持各地创新健身休闲消费引导机制,将开展健身休闲活动列入本级工会预算和职工文体活动内容。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建立扶持公共体育设施开放、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健身休闲产业机制。加大政府采购健身休闲产品、服务的范围和力度。(责任部门:市文旅局、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二)简化审批政策。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涉及体育审批项目,要减少前置条件,简化注册、备案、许可、审批等流程,推行一站式服务和网上注册审批服务;对需要特殊进行审批的项目,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加快项目审批进程。(责任部门:市文旅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税务局)
(三)完善投入政策。各级财政要加大健身休闲活动和设施的投入,满足健身休闲产业发展的供给。发挥文化发展等专项资金作用,支持体育产业品牌和体育产业项目等建设。运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对健身休闲相关项目给予必要资助。鼓励通过市场化运作拉动社会资本投资体育产业。(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金融办、市文旅局)
(四)创新投融资政策。各地政府要整合体育、文化等领域资金,加大对健身休闲产业的投入支持力度。支持国有企业转型投资健身休闲产业,搭建体育资源开发、项目建设、赛事运作投融资平台。加快推动设立由社会资本筹资的体育产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身休闲产业。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健身休闲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推动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以申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融资支持基金的支持。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体制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健身休闲产业项目建设。(责任部门:市文旅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委宣传部)
(五)落实土地政策。各地政府要支持将健身休闲产业的项目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鼓励以出让、租赁方式供应项目用地。对利用荒山、荒地、荒滩及石漠化土地建设的健身休闲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出让底价可按照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照规定应收取有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人对城镇现有空闲的厂房、社区用房等进行改造用于健身休闲项目,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可以按有关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健身休闲项目建设用地;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参与健身休闲项目。(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六)落实财税政策。鼓励健身休闲生产和服务企业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备案。各类健身休闲场所的水、电、气、热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责任部门:市税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文旅局)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体育、发展改革、财政、住建、自然资源、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多部门合力推进健身休闲产业发展的工作机制,整合资源,落实政策,统筹推进健身休闲产业加快发展。各地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责任部门:市文旅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加大宣传推广与交流合作。支持各类媒体参与推动和发展健身休闲产业,普及健身知识,传递休闲观念,推广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和激发大众健身休闲消费需求。鼓励新媒体依托品牌赛事和活动,加强宣传营销,扩大赛事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发挥体育明星、运动达人在健身休闲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 (责任部门:市文旅局、市卫健委)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健身休闲产业管理、运营和服务人才培养,加大高端人才引进,探索“产学研用”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高校要创造条件设置体育产业专业、健身休闲体育产业课程,依托高校培养健身休闲产业人才。加强健身休闲人才培育的国际交流和合作,积极引进国际先进运营管理团队。(责任部门:市文旅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
(四)建立统计制度。以国家体育产业统计分类为基础,探索研究符合健身休闲产业发展特点的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全面反映健身休闲产业发展的统计制度。强化健身休闲产业的统计调查和数据分析、监测评价,建立统计信息调查的通报和发布机制。(责任部门:市文旅局、市统计局)
(五)加强安全监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做好有关体育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公安机关应依法实施安全许可,履行安全管理责任;活动承办方作为安全责任主体,应加强安全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县级以上政府直接举办的活动,公安机关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保障工作。(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文旅局)
(六)强化督查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推进健身休闲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推动责任落实。市文旅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健身休闲产业的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政府报告。(责任部门:市文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