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7000135491313/2015-04981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5年01月15日 |
标 题: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松原市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松政办发[2015]36号 | 发布日期: | 2015年01月15日 |
索 引 号: | 112207000135491313/2015-04981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5年01月15日 |
标 题: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松原市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松政办发[2015]36号 |
发布日期: | 2015年01月15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制定的《松原市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实施办法(暂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3日
松原市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实施办法(暂行)
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
(2015年11月9日)
为规范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行为,提升公共体育服务质量与效率,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体育服务的积极性,加快bbin宝盈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经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财政局研究,特制定本实施办法(暂行)。
一、购买主体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主体是市级体育行
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二、承接主体
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并符合登记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条件。
三、购买内容
按照受益广泛、群众急需、保障基本的原则,突出公益性、普惠性,重点购买各类公共体育服务。
主要包括:
(一)承办市级以上各类体育赛事(活动);
(二)组队参加省级以上各类体育赛事(活动);
(三)青少年业余训练等项目的培训;
(四)社会体育指导员等教育培训;
(五)体育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
(六)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服务;
(七)体育场馆的经营管理;
(八)全民健身活动站(点)的管理;
(九)国民体质测试;
(十)体育中介服务;
(十一)公共体育服务的其他项目。
四、购买方式及资金来源
根据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项目的特点和要求,选择不同购买方式,主要包括政府采购制、项目申请制和定额补助制,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拨付的预算内资金和彩票公益金。
(一)凡是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购买公共体育服务项目,均应纳入政府采购的范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采购。
(二)项目申请制,依据全市活动安排和竞赛计划,按照项目公布、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签约和项目实施等流程,组织实施,做到购买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三)定额补助制,根据社会组织(社会力量)提供特定公共体育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一定标准给予补贴资金(详见附件3)。
五、项目实施
(一)组织实施。社会组织(社会力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独立实施,按期完成。不得转包、分包,发现转包、分包的立即终止合同。购买主体按照合同约定督促社会组织(社会力量)的项目实施,年度对项目进行绩效考核评价,建立社会组织(社会力量)的信用记录,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管。
(二)经费管理。社会组织(社会力量)要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单独核算。项目资金不得用于项目以外的其它支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
(三)标准细则
1.社会组织办青少年训练项目补助标准。体育类法人协会、俱乐部依靠社会力量开展青少年训练并与市体育行政部门签约,市体育行政部门根据训练规模和比赛成绩每年度每个单项分A、B、C三个等次(详见附件1),以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分别予以6万元、4万元、2万元训练经费支持,对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青少年年度比赛获得前八名运动员补助参赛费,获得第一名补助500元、获得第二名补助300元、获得第三名补助200元、第四名至第八名补助100元。
2.体育后备人才输送补助标准。市直训练单位及市体育行政部门签约体育类法人协会、俱乐部直接向吉林省优秀运动队、吉林省体育运动学校输送并代表bbin宝盈(省)参加比赛的每1名运动员(以省体育下发输送奖名单为准),输送教练员、体育教师享受一次性输送人才补助5000元、3000元,启蒙教练享受补助1000元。
3.大赛成绩补助标准。市直训练单位和市体育行政部门签约体育类法人协会、俱乐部培养、输送的运动员(该运动员在吉林省和全国首次注册中代表bbin宝盈),代表bbin宝盈参加4年一届的吉林省运动会获得名次,训练单位享受一次性补助金牌30000元、银牌8000元、铜牌2000元、第4名—第8名500元;参加奥运会、全运会等比赛获得名次的运动员和教练员奖励按国家标准执行;其他比赛获得成绩按回计省运会奖牌,给予奖励。
4.社会组织承办市级竞赛活动补助标准。体育类法人协会、俱乐部依靠社会力量承办市体育行政部门年度计划内的全民健身活动和单项比赛,按照竞赛活动经费预算,市体育行政
部门给予拨付经费。
5.参加省级以上比赛运动员、教练员集训、参赛、食宿、
补助标准。以松原市组队参加省级以上比赛,赛前集训时间为3个月,补助标准为100元/人/天,比赛期间补助标准按《省直机关差旅补助办法》规定执行。
6.裁判员、工作人员劳务费标准。举办市级竞赛活动裁判员、工作人员劳务费为200元/人/天。
7.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裁判员培训补助标准。全市性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裁判员培训活动,培训7天以内,每人食宿补助150元,聘请专家劳务费300元/天。
8.国民体质监测补助标准。每年按计划进行国民体质监测,国民体质监测费按50元/人/天支付劳务费。
项目资金分两次拨付,购买服务项目合同签订后拨付50%资金,项目完成后拨付剩余50%资金。
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所需经费,从市本级预算安排或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列支。
六、强化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市体育行政部门、市财政局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工作的领导,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成立购买公共体育服务领导小组(详见附件2),负责具体实施。包括指导项目申报、组织专
家评审、监督项目进度、开展绩效评价、核拨补助资金等。
(二)严格监督管理,接受社会监督。领导小组对社会组
织(社会力量)提供的公共体育服务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严格绩效评价机制,由领导小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购买过程、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绩效评价优秀、服务项目执行情况好的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将给予信用加分。对不能如期完成或完成质量较差、具有失信行为的社会组织(社会力量)除了依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置之外,还可按不良行为记入该单位诚信档案。
附件:1.体育类法人协会、俱乐部等开展青少年训练评
分标准
2.松原市购买公共体育服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松原市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标准
附件1
体育类法人协会、俱乐部等开展
青少年训练评分标准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评分依据
管理职能 5 组织管理 5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有专职人员负责主持青少年训练工作,并配备开展项目所需教练员。 2 看管理机构职权分工
制定训练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2 看材料
每年至少召开1次训练工作会议。 1 看会议记录
工作保障 20 项目布局 5 完成市体育行政部门项目布局,每个项目在训运动员25上。 5 看规划、看会员登记表
场馆 5 有开设项目的训练场馆。 2 看场地、器材、材料、
具有训练专项器材和辅助器材。 2
保证活动安全,训练环境整洁。 1
资金 10 启动资金在3万元以上。 3 看账目
保证开展训练所需经费。 3 看账目
保证重点运动员参加省、市比赛经费。 4 看账目
工作要求 25 训练 15 制定训练发展规划、任务、目标。 2 看规划
教练员要有训练计划、总结和运动员档案。 3 看年度计划、教案
每年训练日达260天,每天不少于60分钟,符合项目训练大纲要求。 5 看训练计划
开展的训练项目符合市体育行政部门项目布局和发展规划,并接受市体育行政部门监管 5 看训练计划和日常检查
竞赛 10 参加省、市青少年体育比赛至少2次。 3 看秩序册
每年至少组织青少年比赛2次以上 5 看秩序册、影像资料
每年至少组织1次冬(夏)令营活动。 2 看活动影像资料、方案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评分依据
工作绩效 50 成绩 35 培养或输送运动员在省级以上(含省级)青少年比赛中获得前八名,按8、5、3、2、1、1、1、1计分。 20 看秩序册、成绩册、会员登记表、输送证明等
协会、俱乐部在参加市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团体前八名,按5、3、2、1、1、1、1、1计分,单项计1/2分。 10
协会、俱乐部在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传统校、俱乐部比赛中获得团体前八名,按5、3、2、1、1、1、1、1计分,单项计1/2分。 5
输送 15 向省优秀运动队输送1名运动员计3分。 3 看省体育局文件、会员登记表等
向省体校、市(州)体育运动学校输送1名运动员计2分。 5
向市级训练单位输送1名运动员计1分。 7 看运动员技术档案
注:A等:总得分≥85分、工作绩效得分≥40分;
B等:总得分≥75分、工作绩效得分≥30分;
C等:总得分≥65分、工作绩效得分≥30分;
附件2
松原市购买公共体育
服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大伟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副组长:邢宝玉 市财政局副局长
韩 松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刘延波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徐 速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纪检书记
成 员:姜洪斌 市财政局教科文科科长
吕 岩 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科科长
黄 伟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群众体育科科
长
赵恒吉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训练竞赛科科
长
王 宇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财务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主任由黄伟担任。
附件3
松原市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标准
项目 时间/等级/人员 标准
社会组织办青少年训练项目补助标准 A等 60000元/年
B等 40000元/年
C等 20000元/年
运动员参赛省级以上(含省级)青少年年度比赛参赛费补助标准 第一名 500元/人
第二名 300元/人
第三名 200元/人
第四—八名 100元/人
体育后备人才输送补助标准 省级优秀运动队 5000元/人
省体校 3000元/人
启蒙教练 1000元/人
大赛成绩补助标准 省运会金牌 30000元/枚
省运会银牌 8000元/枚
省运会铜牌 2000元/枚
省运会第四—八名 500元/名次
奥运会、全运会等 按国家、省标准执行
其他赛事 按回计省运会金牌计算
社会组织承办市级竞赛活动补助标准 按竞赛活动预算执行
参加省级以上比赛运动员、教练员集训、参赛补助标准 3个月 集训期间100元/人/天,比赛期间补助标准按《省直机关差旅补助办法》规定执行
裁判员、工作人员劳务费标准 比赛时间实际天数加上前二后一 200元/人/天
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裁判员培训补助标准 培训人员补助费 150元/人/天
聘请专家劳务费 300元/人/天
国民体质监测补助标准 工作人员 50元/人/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