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7000135491313/2014-09014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4年10月13日 |
标 题: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4年度松原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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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松政办发〔2014〕21号 | 发布日期: | 2014年10月13日 |
索 引 号: | 112207000135491313/2014-09014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4年10月13日 |
标 题: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4年度松原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松政办发〔2014〕21号 |
发布日期: | 2014年10月13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2014年度松原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5日
2014年度松原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管理考评办法
根据《中共松原市委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松原市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松发〔2012〕16号),结合2014年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范围
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单位、省直部门驻松机构共计58个单位(详见附件1)。
二、考评体系
考评体系总分为100分。
(一)重点工作(业务)指标(65分)。
各部门制定绩效管理考评指标时,主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66项民生工程及市政府131项重点工作;市政府专项部署的工作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重要工作任务;“三定方案”确定的部门主要职能工作。同时,各部门要突出重点工作在考评指标总分中所占比重。承担省市重点工作任务的部门每项指标赋分不得低于3分,超出15项的部门按50分赋分;未承担省市重点工作任务的部门,要依据主要职能,确定不少于10项有量化指标的重点工作任务。
(二)共性工作指标(15分)。
1.依法行政(4分)。由市法制办负责制定具体考评内容和标准,进行考评并提供考评结果分值。
2.党风廉政建设(5分)。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制定具体考评内容和标准,进行考评并提供考评结果分值。
3.机关综合管理(6分)。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财政局配合,负责制定具体考评内容和标准,进行考评并提供考评结果分值。
(三)绩效管理工作(5分)。
由市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绩效办,由编办另行发文确认)对各部门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随机进行考评,考评分值直接计入部门年度考评总分。考评内容包括各部门是否建立健全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是否实施内部绩效管理,将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科室及个人;绩效指标制定是否科学、真实;是否及时上报各项工作材料;其它绩效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四)社会评价(10分)。
1.网络评议(3分)。在松原市人社局网站开辟“松原市政府绩效管理网络评议专栏”,由不少于100名社会各界人士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评价。
2.代表委员评议(4分)。以发放评价测评表的方式,由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各10人,对各部门工作情况做出整体评价意见。
3.社会问卷调查(3分)。通过填写问卷调查形式随机采访100名群众对各部门工作进行整体评价。
(五)领导评价(5分)。
由市长、副市长对所有参评部门打分。市长评价占2分,副市长评价占3分。
(六)加减分和“一票否决”。
1.部门年度工作受到中央、国务院,国家部委和省委、bbin宝盈表彰的,每项分别加3分、2分;争取国家重大支持性政策,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每项加1分;创新性工作得到国务院、国家部委、省委bbin宝盈认可并推广的每项分别加2分、1分;主要指标(总量或增速)在全省大幅上升,排名进入前三名的,每项加1分。(同项内容不重复计分,由部门自行申报,申报日期截至到2015年3月31日,由于时间关系未来得及申报的,转为下一年度申报)。
2.部门本年度在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方面发生重大事故或问题的,每项扣3分,发生上述情况且主要领导被追究责任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考评程序和方法
(一)考评指标制定。各部门根据《2014年度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管理考评指标填报表》(详见附件2),结合本部门年度工作任务,确定年度绩效管理考评指标。考评指标要按三级设置,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逐一量化,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原则上每项工作确定三个以上时间节点,并赋予相应的分值,选取符合实际的计分方式,明确评分标准,保证客观准确。指标制定后,报绩效办审核,反馈沟通确认后,报分管市政府领导审定并送绩效办备案,作为部门年度绩效考评的依据。各部门如需对指标进行调整,须在2014年10月30日前,提出调整意见,并经分管副市长同意,报市长批准后,送绩效办备案。
(二)自我评估。自我评估包括季度评估和半年评估。各部门每季度要对重点工作(业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调度汇总,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确保按时高效地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全年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对绩效管理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将自我评估报告于2014年12月25日前上报绩效办备案。
(三)日常考评。绩效办通过实地考察、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等方式,对部门重点工作、职能工作进展情况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事项,进行不定期跟踪检查,确保有效落实。绩效办将严格按照指标完成阶段性时限,核定指标的阶段性分值。
(四)年终考评。从2015年1月上旬开始,由绩效办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考评组,依据绩效考评办法,对每项指标完成的时限、质量和效益等进行逐项考评,形成考评分值。
(五)综合评价。绩效办依据重点工作(业务)指标得分、共性工作指标得分、绩效管理工作得分、社会评价得分和领导评价得分情况,综合加减分和“一票否决”情况,对部门考评成绩进行汇总,形成部门年度考评得分意见。
四、考评结果及运用
考评结果按各部门考评得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分为四个档次:一档30%;二档60%;三档和四档10%。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违纪受处分的,实行“一票否决”,部门直接降为四档。省直驻松机构考评结果分为四个档次: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的部门确定为优秀档次;考评得分在80-90分之间的为良好档次;未完成年度绩效计划且考评得分在80分以下的部门确定为未达标档次;被“一票否决”的部门,确定为较差档次。由绩效办提出部门考评档次意见,形成考评报告,经市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审定后,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一)作为评价和改进各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考评结果上报市委、市政府,并反馈各部门作为评价、改进各部门年度工作、加强管理、提高效能的重要依据。
(二)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考评结果作为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绩效考评被确定为一档、二档、三档和四档的部门,其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比例分别按20%、18%、17%、15%核定。
(三)作为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对确定为四档的部门,要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被“一票否决”的部门,要按照规定进行行政问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作为表彰奖励的主要依据。绩效考评被确定为一档和二档的部门,在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奖励工作中,可作为表彰对象推荐;绩效考评被确定为三档和四档的部门,不得作为表彰对象推荐。依据考评结果,市委、市政府将对一档、二档和三档的部门机关工作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把绩效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明确职能科室,做好对内和对外的组织协调工作。考评组由市人社局牵头,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参加,负责具体考评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要强化绩效管理的过程管控,及时纠正工作偏差,在既定工作时限内取得工作实效。考评组成员单位要抽调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干部参加考评工作,保证必要的工作时间和条件。
(三)严肃考评纪律。要严格按照考评办法组织实施绩效考评。对虚报瞒报、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的,对因主观因素导致组织领导不力,重点任务落实不到位的,甚至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不仅要扣减相应分值,同时建议相关部门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2014年度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管理考评范围名单
2.2013年度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管理依法行政考评内容、标准分解表
3. 2013年度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内容、标准分解表
4.2014年度松原市机关建设考评内容、标准及方法分解表
5. 2014年度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管理减分和“一票否决”项目细则
6. 2014年度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管理考评指标
附件1:
2014年度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管理考评范围名单
(58个)
一、经济调节和经济管理类(16个)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委员会、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经济技术合作局、市畜牧业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市供销合作社。
二、社会管理和政务管理类(19个)
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外事办公室、市体育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政府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市广播电视台、市公用事业局、市油区教育处、市档案局、市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市地震局、市城市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三、市场监管和执法监督类(14个)
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环保局、市审计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bbin宝盈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规划局、市林业局、市法制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bbin宝盈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四、省直部门驻松机构(9个)
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bbin宝盈行政管理局、市统计局、市气象局、市国家安全局、国家统计局松原调查队、市邮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