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7000135491313/2016-05579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年04月19日 |
标 题: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松政办明电〔2016〕18号 | 发布日期: | 2016年04月19日 |
索 引 号: | 112207000135491313/2016-05579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年04月19日 |
标 题: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松政办明电〔2016〕18号 |
发布日期: | 2016年04月19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省委、bbin宝盈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进一步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市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5月31日止,在全市集中开展春季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春季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负责人作为各地、各部门春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的春防工作。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总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逐级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安排部署到位、任务落实到位、检查督导到位。春防期间,市政府将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地也要成立工作组,深入基层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二、紧盯重点开展工作
(一)要重点加强节日期间的排查整治。各县(市、区)要针对清明节期间扫墓烧香、焚纸等野外用火大量增加的特点,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山林看护,坚决防止发生各类火灾。“清明”“五一”节假日期间,公安、消防、林业、民政、旅游、交通运输、文化等部门,要对草原林场、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祭祀场所、旅游景点、文物古建筑等开展重点检查,确保消防安全。
(二)要重点加强社会福利机构、洗浴、汗蒸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排查整治。按照公安部、民政部和省委、bbin宝盈的统一部署要求,继续保持社会福利机构、洗浴、汗蒸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高压态势,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加大企业培训演练力度,采取边排查、边整治、边培训、边演练的方式推动整治进程,坚决避免发生火灾事故。
(三)要重点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城市棚户区等易燃建筑集中区域的排查整治。各县(市、区)要督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充分发动街道社区微型消防站、治安联防队、消防志愿者等群众组织,加强日常消防巡查检查,特别是夜间巡查,落实各项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坚决
防止发生“火烧连营”、群死群伤等火灾事故。
(四)要重点加强农村地区的消防工作。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强对公安派出所的业务培训,指导公安派出所发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组织基层“网格化”力量,搬迁村屯内的柴草垛,打通消防通道;及时发布禁火令,坚决杜绝大风天动火和野外烧荒;推行“多户联防”和治安消防联防巡查等行之有效的做法,落实生产生活用火、用电安全措施,消除容易引发连营火灾的各类隐患。
(五)要重点加强对建筑工地的排查整治。公安、消防、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建筑工地的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安全用火用电、建筑材料存放、工棚宿舍防护、消防器材配备等情况,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同时,要集中开展对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外墙保温材料存在问题的,要督促和指导相关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跟踪督办整改。
三、强化春季防火宣传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判春季火灾的特点,针对火灾易发的重点时段、重点部位,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和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向广大群众和重点目标人群广泛发布消防安全提示警示信息。要广泛开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宣传活动,组织在公墓、陵园、寺庙和景区张贴防火宣传标语、挂图,组织消防宣传车、消防志愿者深入社区、农村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景区、集中祭祀区等重点场所,发放消防常识宣传资料,教育群众在祭扫活动中安全用火,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各县(市、区)要加强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集信息传递、灾情研判、力量调度、决策指挥、现场处置于一体的实战指挥体系,建立健全灭火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和社会联动机制,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消防特勤力量建设、消防业务技术骨干力量建设和灭火救援装备、物资储备,定期开展应急联动演练。要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消防队建设,不断提高实战能力,推动建立街道、社区,指导社会单位依托自身安保力量建设微型消防队伍,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公安消防部队要深入研究春季火灾的特点、规律和灭火救援技战术,加强第一出动力量调派和初战指挥,确保出警快速、情况熟悉、装备齐全、作战安全,最大限度控制火灾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各地、各部门要按时向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上报本地区、本部门春防工作开展情况。4月1日前报动员部署情况,4月15日、5月15日分别报送阶段性工作情况,5月3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市防火安全委员会联系人:王硕,联系电话:15164445252。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