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7000135491313/2016-05555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年02月22日 |
标 题: | 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 办理客运交通枢纽二期工程土地抵押登记手续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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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松政函〔2016〕256号 | 发布日期: | 2016年02月22日 |
索 引 号: | 112207000135491313/2016-05555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年02月22日 |
标 题: | 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 办理客运交通枢纽二期工程土地抵押登记手续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松政函〔2016〕256号 |
发布日期: | 2016年02月22日 |
市国土资源局:
为确保客运交通枢纽二期工程建设,增强信誉,加快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为松原市公路客运站办理土地抵押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由你局办理松原市公路客运站的土地抵押登记手续。
二、你局在办理土地利用抵押登记手续过程中,遇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问题,由市政府研究解决,责任由市政府承担,不追究国土资源部门及相关人员责任。
松原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