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7000135491313/2016-05553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年02月22日 |
标 题: | 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松原市国土资源局作为二桥东土地收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人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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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松政函〔2016〕253号 | 发布日期: | 2016年02月22日 |
索 引 号: | 112207000135491313/2016-05553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年02月22日 |
标 题: | 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松原市国土资源局作为二桥东土地收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人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松政函〔2016〕253号 |
发布日期: | 2016年02月22日 |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作为二桥东土地收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人的请示》(松国土资请字〔2016〕12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二桥东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资金;
二、批准授权你局作为二桥东土地收储431.21公顷土地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采购人。
上述事项由你局做好牵头协调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流程,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的签订工作,确保二桥东项目如期完成。
特此批复。
松原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