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7000135491313/2015-04956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5年11月24日 |
标 题: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松原市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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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松政办明电〔2015〕80号 | 发布日期: | 2015年11月24日 |
索 引 号: | 112207000135491313/2015-04956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5年11月24日 |
标 题: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松原市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松政办明电〔2015〕80号 |
发布日期: | 2015年11月24日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松原市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松原市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1日
松原市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全市火灾防控工作,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动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断加强火灾防控基础建设,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完善灭火和应急救援体系,切实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从2015年11月11日起—2016年全国两会闭幕,共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15年11月11日—11月17日)。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结合消防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研究部署本地、本部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逐级落实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
(二)实施阶段(2015年11月18日—2016年全国两会闭幕)。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工作督查,社会单位和社区、村屯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地、各部门按照既定的工作方案,逐项落实火灾防控措施,对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跟踪整改。在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确保安全。
(三)总结阶段(2016年全国两会闭幕后5日内)。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以公共聚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社会福利机构、医院、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等为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各县(市、区)政府统一组织本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对辖区内列管的单位进行逐一排查,依法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督促社会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六加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器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及时扑救初期火灾。2015年年底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落实“六加一”措施。各地要在全面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调研和分析评估,摸清本地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公共消防安全风险区域情况,并研究提出针对性对策意见。2015年12月18日前,各地要将分析评估情况报市防火委员会办公室(市消防支队)。联系人:王硕,联系电话:15164445252,0438—2126270(传真)
(二)加强火灾防控基础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基础建设。研究制定“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新型城市化等各级各类规划体系,要组织编制和修订城市消防规划,科学规划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消防教育培训基地和消防力量。要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5〕24号),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加快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提供站舍营房、装备器材和必要的经费保障。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本级综治办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合理划分网络,健全网格管理队伍,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业务培训,落实基础保障,规范工作运行。要依托社会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的消防组织,推广建立有人员、有器材、能扑救初起火灾的“微型消防站”,2015年年底前,各县(市、区)城市建成区的街道办事处和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有50%建成“微型消防站”。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前要100%建成。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制定行业单位消防管理标准,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的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提高以“四个能力”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要研究制定重点单位区域联防工作制度,明确牵头单位,细化职责分工,提高隐患自查自改、火灾自防自救和区域应急联动能力。2015年年底前,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开展区域联防工作。要推广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技术,对涉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的场所以及“三合一”场所集中密集区域,当地政府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统一组织安装。
(三)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提高百姓消防知识知晓率为目标,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高频次播出消防公益广告,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工作,以“119消防宣传月”为抓手,广泛组织开展“千场消防电影下基层”“行业系统消防警示”等系列宣传活动,推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督促社会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一懂三会”和“三提示”要求。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要分别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全天候开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社区消防科普教育馆和消防站,广泛建立消防公益宣传栏(橱窗、牌)等固定宣传阵地、利用户外视频、楼宇电视、大型电子显示屏、车载视频、墙体广告等方式,大力宣传普及冬春防火常识。要广泛开展消防培训,依托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和住建、人社、安监等部门的培训平台,大力开展针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农民工和保安员等群体的消防安全培训。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督促单位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实现70%持证率的目标。2015年年底前,全市消防微信公众平台要完成目标人群注册率达到65%的任务。
(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公安消防部队要针对冬春季气候广泛开展练兵活动,强化官兵体、技能训练,研究内攻灭火、疏散救人、侦察破拆等技战术,制定完善建筑内攻、危化品处置等作战安全硬性规定、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资金、政策等方面大力支持公安消防部队加快完善综合训练楼、烟热训练室等模拟训练设施和轰燃室、火幕墙等真火训练设施。要组织公安现役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和企业专职消防队联合开展实战演练,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和联训联勤机制,要针对节日等特殊时期开展熟悉演练,做好灭火救援预案的修订工作。要组织对灭火救援器材装备进行全面检查,制定完善本地区的战勤保障预案,强化各类器材和灭火药剂的储备,切实做到保障有力。要严格执行落实战勤战备制度,圣诞、元旦、元宵节以及全国两会期间,全市消防部队要进入二级战备状态,加强力量调派,提高应急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进行周密部署。要对本地、本部门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综合研判,准确把握火灾规律,制定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对涉及消防安全的重点、难点工作和重大问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协调解决,分管领导要带头研究、检查督导。特别是在冬春季节的几个重要时间节点,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带队开展检查。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消防工作联络协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形成监管合力。教育、人社等部门要担负起中小学生、进城务工人员、特殊工种的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培训任务;住建部门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门严把建筑工程消防审核、验收关;民政部门要重点落实对消防弱势群体人员场所的安全管理;质监、工商和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消防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质量的监督检查。各地要建立联合执法协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形成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强大的震慑力。
(三)及时反馈信息。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从2015年11月起,每月26日前,各地、各部门要向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阶段性工作情况,全国两会闭幕后3日内上报工作总结。
联系人:王硕,联系电话:15164445252,0438—2126270(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