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in宝盈

当前位置: 松原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返回外部展示平台
索  引 号: 112207000135491313/2015-04931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年11月24日
标      题: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督查制度的通知
发文字号: 松政办发〔2015〕18号 发布日期: 2015年11月24日
索  引 号: 112207000135491313/2015-04931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年11月24日
标      题: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督查制度的通知
发文字号: 松政办发〔2015〕18号
发布日期: 2015年11月24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市政府工作督查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落实。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3日

  

                                                               市政府工作督查制度

  为有力推动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市政府分管领导各条战线重点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进一步提高督查质量和行政效能。根据市政府领导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市政府工作督查制度。

  一、督促检查内容

  推动国家、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抓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抓好市政府会议、文件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抓好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和交办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督促检查工作职责

  (一)市政府分管领导战线工作督促检查职责。市政府分管领导战线工作落实的督促检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调度完成。

  1.督促检查本分管战线常规工作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督促检查市政府有关会议、文件安排部署涉及本分管战线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3.国家(有关部委)、省委bbin宝盈(有关厅局)、市委市政府交办本分管战线的工作检查、批示件明确督办事项等落实情况。

  (二)市政府工作督促检查职责。市政府工作落实的督促检查,由市政府督查室督办完成。

  1.上级政府交办的事项有本级政府主要领导明确批示的督促检查。

  2.《政府工作报告》分解的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3.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专题会议部署和决定事项的督促检查。

  4.市政府出台涉及全局重要文件确定事项的督促检查。

  5.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和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

  6.市政府领导分管战线提出的以市政府名义推进重要工作进度事项,明确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的督促检查。

  7.其它督促检查事项。

  三、督促检查方式

  督促检查工作要坚持督查反馈与典型通报、日常督办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切实提高督查质量和效果;要灵活运用多种方式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根据工作安排和实际情况,注意将督查与调研结合、实地督查与书面督查结合、明查与暗访结合、督查指导与舆论引导结合,强化督查实效。

  四、督促检查工作的报告程序

  (一)上级政府交办事项办结的报告程序。

  对上级政府交办事项督促检查工作结束后,承办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向市政府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并形成书面督查报告。市政府督查室根据承办部门报送的反馈报告,经审核、汇总、整理形成督查报告,报市政府有关领导审定后加盖市政府印章(必要时要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再向上级政府进行反馈。上级公文中明确要求以正式文件形式反馈结果的,要按照上级规定的要求和时限报告结果;未做要求的都要通过市政府督查专网进行反馈结果。

  (二)本级政府交办事项进展的报告程序及形式。

  1.报告程序。对本级政府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涉及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重大任务的督查要即查即报。对于常规的督查推进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要在每月市长调度会上进行通报;市政府督查室督办事项要在办结时限内,经办公室主任、市政府秘书长或市政府有关领导审定后,相应印发《督查专报》、《督查通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同时坚持问题导向,要有情况、有分析和相关建议。

  2.报告形式。报告形式采取文字和附表形式。凡报告工作情况,都要以简要文字表述、书面形式提交(一般不超过3页),主要讲问题、讲建议,并附带表格(表格栏项要翔实,应包括重点工作内容、重点工作内容的分解情况、完成时限、目前进展情况、下步推进措施和具体承办单位及责任人等)。

  五、督促检查工作的时限要求

  (一)上级政府交办事项时限要求。

  凡上级政府有明确报告时限的,承办部门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及时逐级向上报告。不能按时限完成的,要及时向市政府督查室报告并说明情况,同时市政府督查室要向上级政府说明原因并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根据具体工作要求,承办部门要抓紧做好工作落实,并适时报告进展情况。

  (二)本级政府交办事项时限要求。

  对本级政府安排部署的重要工作,遇有紧急事项采取跟踪催办形式即查即报;常规任务原则上采取一周一报告,一月一小结,一季度一总结。每个月小结的动态进展情况,市政府各分管领导要在市长调度会上进行通报情况。

  对《政府工作报告》分解确定的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和时限要求,采取每季度进行一次督办,每半年开展重点工作逐项督促检查;对动态进展的工作,实行周调度月总结。市政府督查室要及时掌握情况,必要时要深入实地,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办理时效和质量,推动工作落实,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落实情况。

  对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件及交办事项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市政府领导对承办部门有特殊要求的,要特事特办,及时报告查办结果;确因情况复杂等原因,难以在规定时限反馈或办结的,要及时向市政府督查室说明原因,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先报告办理进展情况,待办结后再续报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