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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7000135491313/2017-10678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意见
发文机关: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09月30日
标      题: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吸收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松政办发〔2017〕48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30日
索  引 号: 112207000135491313/2017-10678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意见
发文机关: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09月30日
标      题: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吸收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松政办发〔2017〕48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30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充分吸收社会资本破解棚改资金难题,切实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进而推动bbin宝盈城市发展和建设进程,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通知》(国办发〔201542号)、《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吉安居办〔20171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结合bbin宝盈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紧紧围绕两个城市建设大局,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统一管理与分类实施相结合、回迁安置与消化库存相结合,充分利用国开行、农发行周期长、利息低的专项贷款,吸收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建设,解决项目资本金短缺问题,使棚户区改造项目成为城市建设与发展的推动力和增长极。

二、总体目标

20172020年,bbin宝盈计划改造城区棚户区总占地面积约600万平方米,拆迁面积约150万平方米,改造户数约18650户。预计投资总额70亿元,吸收社会资本不低于10亿元,基本完成城市规划区内棚户区改造任务,使bbin宝盈人居环境大幅改善,城市面貌根本改观,切实推动bbin宝盈早日实现生态振兴、转型崛起的宏伟目标。

三、运作模式

基本运作模式为:以政府法定授权的市属国有企业为实施主体,吸收社会资本入股或与社会资本共同组建SPV公司共同完成棚改项目。若组建SPV公司需完善具备相应的开发资质。引入的社会资本应全部用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棚改项目,资金不可挪用。

(一)基本流程

        1由市住建局提出棚改实施方案和计划并履行相应报批程序。

2市政府通过法定程序授权市属国有企业为棚改项目实施主体。

3对计划实施的棚改项目按区块在网上发布信息公开征集社会资本。

4由市住建局发起,市财政局监管,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确定社会资本方。

5通过法定授权的市属国有企业通过吸收社会资本入股、组建SPV公司等方式与社会资本确立合作关系并实施棚改项目。

6征收前联合国土资源局进行现状调查,确定土地权属,集体土地及时办理征转手续,明确项目标的物与首期贷款抵押物不重复。单元区块完成征收后,市重大项目服务中心将征收成本报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招拍挂完成后,将征收成本返还市属国有企业与社会资本组成的新公司,用于还款及其他城市建设项目。

(二)社会资本选择

         1社会资本方的入选条件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和市政II级施工资质,总资产不低于1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无信用及安全生产不良记录。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可相应调整入选条件。

         2社会资本方的选择方式同一棚改区块有超过三家意向投资人参与时,以公开招标确定社会资本方。

同一棚改区块低于三家意向投资人时,以谈判的方式确定社会资本方。

         3投资要求被选定的社会资本方以该项目资本金为限,对市属国有企业进行增资扩股,或由社会资本方与市属国有企业共同组建(若项目以PPP模式进行合作,要严格按照PPP项目的流程进行)。

(三)权益

         1合资公司权益

1)经市政府授权,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

        2)按国家规定收取建设单位管理费等相关项目管理费用;

2政府出资方权益

1)按股比享受利润分成;

2)按约定方式和比例回收土地征收成本;

3. 社会资本方权益

1)按股份享受利润分成;

2)按约定方式和比例回收土地征收成本,资金成本按当期银行基准利率计算;

3)具备施工资质的社会资本方可承担回迁楼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4)鼓励社会资本方参与土地二级开发。

(四)社会资本方的存续和退出

棚改任务完成后,市属国有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社会资本存续或退出。如社会资本退出,双方按国家规定清算。

四、职责分工

        (一)由棚改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棚改项目的实施。

(二)市住建局根据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目标制定棚改规划,及时向省住建厅申报,使其纳入省级棚户区改造计划。按计划提出政府购买服务需求,并办理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手续。

(三)市规划局负责回迁用地选址,出具选址意见文件。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土地预审文件。市重大项目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征拆实施方案,确定货币安置及回迁比例,按照开发进度及时完成棚改区块征拆工作。

(四)市财政局按住建局提出的政府采购服务需求将棚改项目列入政府采购计划,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程序,并按照金融机构要求出据贷款所需相关文件。

(五)市政府通过法定程序授权市属国有企业按政策向国开行、农发行申请专项贷款,取得国家棚改政策性贷款,并组织实施开发建设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