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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7000135491313/2017-10591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文机关: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06月12日
标      题: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原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松政办发〔2017〕44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6月12日
索  引 号: 112207000135491313/2017-10591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文机关: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06月12日
标      题: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原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松政办发〔2017〕44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6月12日

松原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75,以下简称《吉林省盐业改革方案》)和《吉林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盐业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吉粮办〔201772,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bbin宝盈盐业监管体制改革,结合松原市盐业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我省关于盐业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遵循突出食盐安全、释放市场活力、注重统筹兼顾、坚持依法治盐的基本原则,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管理方式,健全食盐储备,加强法规建设,建立完善全市盐业监管体制,形成职责明确、力量匹配、监管到位、体制顺畅的食盐安全管理体系,全面提升盐业综合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吉林省盐业改革方案》和《指导意见》精神,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完成机构、职能、人员设置

1机构设置松原市粮食局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盐务行政管理职能,并加挂松原市盐务管理局牌子。市盐务管理局原则上根据工作需要设盐政管理科。按照《吉林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72号)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实现一个体系搞检测’”的要求,依托松原市粮油质量检验监测站开展盐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

2职能设置市盐务管理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上级有关盐业政策、法规、规章,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和纠正盐业违法行为;依法受理本行政区域盐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对辖区盐产品质量、市场供应及食盐储备情况进行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防治碘缺乏病的相关工作。

3人员配置市粮食局加挂盐务管理局牌子后,由市粮食局主要领导兼任市盐务管理局局长,并明确1名部门副职领导具体负责盐务管理工作。

为确保监管力量不弱化,市盐务管理局按不低于原有盐政管理人员数量配齐配全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由市粮食局协调市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公开招聘、遴选以及从全市现有盐政管理人员或者粮食管理人员中通过调任等方式进行配置。

(二)加快完善食盐监管经营体制

坚持批发专营制度,吉林省盐业集团为全省食盐专营经营主体,核心企业吉林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对集团所属食盐批发企业实行人、财、物、购、销、存、储统一管理,吉林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松原分公司要切实保障全市居民食用盐的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

(三)加快健全食盐安全保障体系

1加强食盐储备体系建设。加快制定食盐储备管理办法,市财政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安排相应资金,对食盐储备给予贷款贴息、管理费支出等支持。食盐储备管理可按照省里食盐储备管理执行。盐业储备原则上由市盐业公司负责储存。

2加强应急机制建设。市粮食局负责全市食盐供应应急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工作,制定食盐供应应急预案,并向市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紧急突发情况下,由市粮食局按照应急预案规定,有计划地采取投放政府储备、调运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等方式,并做好舆情引导,确保本地食盐市场稳定。

 3加强科学补碘工作。充分发挥食盐批发企业的保障供应作用,有效拓宽碘盐供应渠道,确保合格碘盐覆盖率在90%以上,确保各类人群的碘营养维持在适宜水平,同时满足特定人群非碘盐消费需求。积极做好科学补碘宣传教育,特别是提高孕妇、儿童等重点人群的科学补碘意识。严格按照国家审批的食盐加碘标准执行,组织开展碘缺乏病监测,公布区域人群碘营养状况。

    4加强销售假盐专项治理。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加强食盐流通、使用全过程安全管理,加强对腌制食品加工区等重点区域的动态监测,依法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假冒伪劣食盐以及食盐中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完善落实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消除食盐安全的风险和隐患,有效规范和净化食盐市场。

(四)加快推进盐业管理综合改革

1改革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实行政企分开,剥离市盐业公司承担的盐业行业管理和监督执法等行政管理职能。各地政府对本行政区域食盐安全负总责,并要加强对食盐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市粮食局要切实承担起行业主管与监督职能,公安、司法、卫生计生、工商、质监、价格、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能,密切协作配合,建立完善bbin宝盈食盐安全监管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形成部门联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的整体合力,切实保障bbin宝盈食盐安全。

2改革盐业企业体制机制。按照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关要求,加快国有盐业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转换经营机制,盘活企业资产,增强生机和活力。要以保持国有控股为前提,引入社会资本参股投资,开展战略合作和资源整合。支持企业进行融资,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盐业企业集团,推动产业内规模经济建设,培育本地盐业品牌,促进盐产业更好发展。各级政府要落实国有盐业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土地变更登记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妥善解决有关历史遗留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工作责任

市政府对全市盐业体制改革负总责。成立松原市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盐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粮食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编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bbin宝盈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及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

各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盐业体制改革负总责,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各县(市、区)按照市盐业体制改革方案要求,于8月底前制完成本地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报市盐改办备案。

(二)加强统筹协调,分步实施改革

市粮食局作为本市行政区域盐业主管机构,要强化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工作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认真做好调研论证工作,积极向当地政府进行汇报,提供相关情况和建议措施,统筹解决好编制变动、机构、人员设置及经费保障等问题。各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落实改革各项任务。要认真维护盐业市场秩序、安置分流人员,要加强宣传,正确引导,确保盐业体制改革平稳有序推进;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统筹协调,做好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对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办法,重大问题及时向市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报告。

(三)加强监管衔接,确保市场稳定

市粮食局要搞好与现盐务管理局的衔接配合,必须在201710月底前完成职能交接工作。职能交接过程中要发挥原盐业系统现有执法人员作用,组织好盐业监管工作。在新的监管体制没有正式运行之前,旧的监管职能和责任不能改变。要确保当地盐业市场秩序和食盐安全,严防市场管理出现空档期。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依法加强食盐安全监管,确保食盐质量、供应安全和市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