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7000135491313/2019-03654 | 分 类: | 政府重点工作 ; 通知 |
发文机关: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9年01月22日 |
标 题: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春节假期值班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松政办明电〔2019〕4号 | 发布日期: | 2019年01月22日 |
索 引 号: | 112207000135491313/2019-03654 |
分 类: | 政府重点工作 ; 通知 |
发文机关: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9年01月22日 |
标 题: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春节假期值班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松政办明电〔2019〕4号 |
发布日期: | 2019年01月22日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做好2019年春节假期值班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规定,2019年春节,2月4日(除夕)至2月10日(初六)放假调休共7天,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上班。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吉办电〔2018〕9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节日值班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要安排责任心强、熟悉值班业务的人员参加节日值班,确保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平稳规范有序。遇有紧急重要情况发生,要严格执行省、市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规定,及时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节日期间,2月4日(除夕)至10日(初六),启动“零报告”制度。请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信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每日16∶00时前通过电话向市政府值班室(0438—2113037)报告当日值班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假期结束(2月10日15∶00时前),请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报送假期值班工作总结。
请各地、各部门按附件要求认真填报值班表(值班电话不得使用个人手机号码),将值班安排表于1月28日前通过传真和内网应急平台两种方式报送市政府值班室。值班安排填报后严格执行,不得调整。
联系人:柴增禹。
联系电话:0438—2113037,2284007(传真)。
附件:1.XX县(市、区)2019年春节值班安排表
2.XX部门2019年春节值班表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