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in宝盈

当前位置: 松原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返回外部展示平台
索  引 号: 112207000135491313/2018-04269 分      类: 行政权力 ; 通知
发文机关: 松原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年11月30日
标      题: 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证明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松政函〔2018〕353号 发布日期: 2018年11月30日
索  引 号: 112207000135491313/2018-04269
分      类: 行政权力 ; 通知
发文机关: 松原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年11月30日
标      题: 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证明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松政函〔2018〕353号
发布日期: 2018年11月30日

  

  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

  公布市本级证明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按照《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18〕132号)和《吉林省司法厅关于转发〈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吉司发〔2018〕45号)精神,松原市开展了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1.松原市规范性文件设定的暂保留证明事项目录清单

     2.松原市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清单

  

 

                                      松原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