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7000135491313/2017-10540 | 分 类: | 行政许可 ; 决定 |
发文机关: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年12月25日 |
标 题: | 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保留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 ||
发文字号: | 松政发〔2017〕37号 | 发布日期: | 2017年12月25日 |
索 引 号: | 112207000135491313/2017-10540 |
分 类: | 行政许可 ; 决定 |
发文机关: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年12月25日 |
标 题: | 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保留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
发文字号: | 松政发〔2017〕37号 |
发布日期: | 2017年12月25日 |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保留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吉政发〔2017〕33号)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bbin宝盈“放管服”改革,市政府决定取消16项行政许可事项,承接21项行政审批事项,调整后市政府部门共保留349项行政许可事项。
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取消、承接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切实加强后续监管,防止出现监管职能缺位或不到位问题。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全部纳入市政务大厅集中统一管理,不断创新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服务环境。
附件:1.松原市政府决定保留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松原市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松原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