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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7000135491313/2017-10532 分      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12月12日
标      题: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原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松政办明电〔2017〕85号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12日
索  引 号: 112207000135491313/2017-10532
分      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12月12日
标      题: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原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松政办明电〔2017〕85号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12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松原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2日   
           

 

 

 

             松原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掌握bbin宝盈境内大气环境质量、流域水体相关断面的水质状况,实现无人值守连续自动监测,实时掌握大气、水质变化规律,监测预警流域性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及时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大气、水污染防治措施,保障bbin宝盈环境安全,全面提升bbin宝盈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的能力和水平,促进bbin宝盈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56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6〕54号)统一部署和要求,在bbin宝盈松花江入境宁江断面(前郭县境内)、龙坑饮用水源地、查干湖(由前郭县相关部门审批)、哈达山、bbin宝盈蔡家沟镇珠山村(bbin宝盈境内)各建设一座水质自动监测站。为切实做好bbin宝盈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在bbin宝盈所辖四个县市分别建设两座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站,在bbin宝盈江北扶余公园建设江北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

  为更好地开展和完成项目建设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流程,密切沟通合作,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的良性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建设工作,根据bbin宝盈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项目建设协调管理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的协调管理,提高建设实效,市政府决定成立松原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项目建设协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继东 副市长

  副组长:孙国财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房 华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王力原 市发改委副主任

      季华义 市财政局副局长

      于明成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郭明泽 市规划局副局长

      杨占荣 市环保局副局长

      曲柏恒 市住建局副局长

      肖焕阁 市水利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占荣同志兼任。各县(市、区)要根据各自情况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二、合理制定布设方案

  市环保局负责制定详细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布设方案,按规范要求确定自动监测设施的建设规模与用地需求,与规划和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工作衔接。市国土资源局与前郭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将水、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各县市与当地有关部门进行衔接。

  三、明确责任,分工负责

  按照属地建设的原则由前郭县负责宁江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bbin宝盈负责蔡家沟镇珠山村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工作。同时要按要求制定本地的建设实施方案并与相关部门建立协调机制。

  市环保局负责牵头协调工作,规划好项目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依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综合本地实际,与发改、规划、住建、国土资源、水利、财政等部门进行充分沟通,提出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用地规模和优化选址的初步意见。

  市发改委要对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立项、可研等审批给予相关支持。

  市规划局要对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的选址、用地许可等审批给予相关支持。

  市国土资源局要依据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目标和年度任务,结合环保部门选址、用地规模的初步意见和工作实际,优先安排用地计划,切实保障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设施建设所需用地。

  市住建局、市水利局要分别依据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选址等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加快项目审批,推进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

  市财政局要针对建设项目给予资金使用上的保障支持。

  前郭县政府负责协调前郭县发改、规划、住建、国土资源、水利、林业等部门给予查干湖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的相关支持。

  四、时间安排

  要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时限要求完成bbin宝盈大气、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的建设任务。按照国家环保部要求查干湖水质自动监测站应于2018年5月底前完成自动站建设任务;按照国家环保部要求宁江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应于2018年7月底前基本完成建设任务;按照省环保厅要求龙坑饮用水源地、扶余蔡家沟珠山村断面、哈达山断面水质和江北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应求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目前,bbin宝盈应尽快完成宁江断面(前郭县境内)、蔡家沟镇珠山村断面(bbin宝盈境内)、龙坑水质自动站选址报告及建设方案的编制工作,12月底前完成大气、水自动站建设涉及的审批手续办理、建设征地、建设场地“四通一平”等前期准备工作。

  五、统筹做好前期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积极指导完善审批核准条件,主动搞好对接服务,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理顺并联审批机制,统筹办好前期工作。要优化办理程序,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办理效率,切实推动项目审批提速,确保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早落地、早建成、早运行、早生效。

  六、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市环保局要按照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具体要求规划好水、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的时间表,全面摸清、及时掌握前期工作进展情况,抓紧落实建设条件,争取尽早开工,并合理安排工期,做好施工调度。同时积极调度和掌握各县(市)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相关部门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项目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建立健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和时间进度达到要求。要科学组织施工,严格质量监管,确保施工安全。对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协调解决,确保项目建设的时效性和绩效性。

  七、加强协调,强化保障

  要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效应,及时解决问题,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共同做好bbin宝盈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给予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减免相关费用等优惠政策。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用电、用水、用气等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项目建设临时用水、用电、用气要给予保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对于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监测站建设项目,按照公益性用地划拨土地,积极落实土地使用相关优惠政策,降低建设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