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
为确保广大百姓群众知晓社会保险各项政策法规,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分工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科室做好解读工作,其他相关科室配合;省社保局制定的政策,由省社保局统一解读,我局应做好配合解读各项工作。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二、工作流程
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应当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部门在起草政策性文件时,应当同步谋划、组织编撰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
(二)部门制订的政策性文件,应当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部门负责人审签。拟以市政府名义制订的政策性文件,或者拟由部门自行印发、需报市政府同意的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在报审政策性文件相关材料时,应将经本部门领导审定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作为附件,随同文件一并报上级部门。
三、解读内容
政策性文件解读内容应当全面、详尽、准确,着重解读政策性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及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性差异等。同时,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案例、数据、图表,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
四、解读渠道
统筹运用市政府网站、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政策性文件解读信息,充分发挥报刊杂志、新闻网站、新媒体的作用,扩大解读信息的受众面。坚持把市政府和局门户网站作为政策性文件和解读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局门户网站应设立政策解读回应专栏,及时发布解读信息。
部门制定的政策性文件发布时,起草部门负责将配套的解读材料与政策性文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同步公开。通过其他途径发布解读信息的,起草部门应当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同步公开。涉及全市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措施,应当以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形式,及时进行全面解读发布,并同步报送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五、解读回应
应当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文件执行过程中,关注重要政策性文件及解读信息公开后的社会舆情反映,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工作,并做好政府与市场、与社会的沟通工作,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减少误解猜疑,不断增强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保障措施
全局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人员、经费保障,加强政策性文件起草人员和信息发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解读意识和工作能力。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组建由部门负责同志、专业机构从业人员、媒体记者等组成的政策解读专家队伍,发挥媒体和专业机构作用,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本制度自2020年3月16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