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in宝盈

当前位置: 松原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松原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返回外部展示平台
索  引 号: 11220700660116180R/2023-04880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松原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9月18日
标      题: 关于印发《2023年松原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发文字号: 松政数联字[2023]1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19日
索  引 号: 11220700660116180R/2023-04880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松原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9月18日
标      题: 关于印发《2023年松原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发文字号: 松政数联字[2023]1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19日

  关于印发《2023年松原市政务公开

  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松政数联字[202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吉政数联〔2023〕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市政数局牵头对2023年度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了细化分解。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松原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参与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在本年度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重大问题。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研究,认领任务,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公开工作顺利完成。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对照《2023年度松原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解表》中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再梳理,再完善,形成本年度工作任务台账,及时跟进检查,确保落实到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年度工作任务要逐项对照检查落实情况,对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事项,要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及时进行整改。按照省《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每半年对本辖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一次自查自评。2023年上半年和全年自查自纠报告分别于9月26日,12月5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各地上半年自查报告已报送完毕,不用重复报送)。

  三、开展调查研究。各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全面掌握政务公开工作实际情况,并撰写一篇调研报告,于10月30日前将调研报告电子版报市政府办公室。

  四、定期监督抽查。市政数局会同市政府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抽查,监督落实。

  各地、各部门上半年自查自纠报告、各县(市、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调研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按照时间节点报市政府办公室223室,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syya2019@163.com。联系人:韩志力、鞠宏伟,联系电话:2100579、2875013。

 

  

  附件:2023年度松原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松原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