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
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的通知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公用局、行政执法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行政执法局: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吉安委[2016]7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省开展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达标范围和工作目标
(一)达标范围:全省所有城镇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经营企业。
(二)工作目标:全省所有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在2016年底前全部达标,其中管道燃气企业要在2017年底前全部达到二级安全标准。
二、标准化建设工作体系
(一)评审标准体系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采用标准化考评得分确定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共3个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等级有效期3年。
具体评分办法按照《吉林省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执行。
(二)评审组织和考核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企业一级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企业二级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城市燃气主管部门负责局负责企业三级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
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和三级企业考评单位,由具备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依法独立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三、评审工作程序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评审定级程序为: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并开展创建,自评,自评达标后,向评审组织单位提出申请,由评审组织单位委托考评单位开展考评工作。考评单位向评审组织单位提交考评报告,评审组织单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具体评审程序按照《吉林省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级要加强对bbin宝盈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燃气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各然气经营企业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责任,推进标准化建设规范有序开展,按期完成标准化建设目标。
(二)强化宣传和培训工作。各企业要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宣传,营造共同关心、全员参与的氛围。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管理人员、内部评审人员、一线员工进行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培训,将工作贯彻落实到操作层面。
(三)严把标准化建设质量关。燃气管理部门要严把标准化体系建设质量关,防止工作重形式、走过场,要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强化管理,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四)严格燃气经营和行业准入。2017年底,凡未达到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省政务大厅不得受理《燃气经营许可证》延续和变更申请并暂扣《燃气经营许可证》,属地燃气管理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经营,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提请发政机关依法予以关闭。
(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要严格做到自律守约,客观、公正地开展组织和评审工作。标准化创建工作经费由达标申请单位自行承担,考评单位在评审过程中产生的技术咨询等费用由考评单位和达标申请单位协商解决。
附件:《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