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in宝盈

当前位置: 松原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公开制度
返回外部展示平台

松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9-28 来源: 字号【

  松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bbin宝盈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关于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吉林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2020年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松政公组办发20205号)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信息公开,推动重要政策落地见效。 

  1.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等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 

  责任科室(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单位)配合 

  2.对涉及各方利益、社会影响面广的政府决策事项,应准许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代表等列席和旁听有关会议,以增强决策透明度。 

  责任科室(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单位)配合 

  3.实行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全过程公开,围绕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配合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 

  责任科室(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单位)配合 

  4.负责贯彻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责任科室(单位):局科技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单位)配合 

  (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围绕“放管服”和 “只跑一次”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流程、压减行政许可、治理中介服务乱收费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助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责任科室(单位):局审批办牵头,各相关科室(单位)配合 

  2.加快建立信用承诺、信用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推动检查处置结果全部按时纳入企业信用公示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吉林)”网站公开。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单清理减并力度,取消无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需求端证明,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责任科室(单位):局审批办牵头,各相关科室(单位)配合 

  3.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监督指导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贯彻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规章的指导实施和监督执行;贯彻并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贯彻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责任科室(单位):局建工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单位)配合 

  (三)加大力度公开重点民生领域和群众关切方面信息 

  1.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突出抓好公共文化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责任科室(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单位)配合 

  2.进一步推进征地补偿信息公开,突出做好征地补偿信息主动公开,充分利用并有效完善现有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加快历史征地补偿信息补录进度,增强信息查询的精准性便捷性。 

  责任科室(单位):局棚改办牵头,各相关科室(单位)配合 

  3.围绕打赢蓝天、碧水、青山、黑土地和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方面,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 

  责任科室(单位):局公用科、村镇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单位)配合 

  (四)呼应群众需求,提升基层站位,坚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1.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以及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制定工程建设地方性标准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及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定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责任科室(单位):局建工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单位)配合 

  2.参照国家和省关于住房保障政策制定相关具体意见并指导实施;负责市本级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的组织实施,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责任科室(单位):局棚改办牵头,各相关科室(单位)配合 

  3.负责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规范和监督管理,提出全市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交易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编制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制订全市住房政策;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工作;承担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责任科室(单位):局房管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单位)配合 

  4.负责拟定市本级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改革措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发展战略目标;负责市本级城市供水、节水、供热、燃气、市政、道路、桥梁、园林、亮化等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负责市本级城市主街路排水及内涝治理工作。 

  责任科室(单位):局公用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单位)配合 

  5.负责指导规范全市村镇建设;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意见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围绕开展精准脱贫攻坚战,建立扶贫产业保险,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攻坚、异地扶贫搬迁后续措施等信息公开工作。 

  责任科室(单位):局村镇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单位)配合 

  6.负责市本级建设行业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参与建设行业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制定市本级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负责市本级建设工程质董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调查、记录上报;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安全和应急管理。 

  责任科室(单位):局安全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单位)配合 

  7.贯彻国家、省有关房屋征收、棚户区改造、重大建筑节能减排的政策、法规,配合相关部门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执行房屋征收、棚户区改造、城市新建改建扩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实施、推进城镇减排工作。配合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申请国家和省支持的建设项目的计划编制及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不含人防工程规定的城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责任科室(单位):局棚改办、科技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单位)配合落实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促进重点任务落实。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各牵头科室要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抓好牵头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要落实好住建事业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并加强指导监督。 

  (二) 切实做好基础保障工作。要做好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保障,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帐,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要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的研究,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 

  (三)强化政务公开教育和培训工作。各科室(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要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圆满完成我局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附件:《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表  

                     202099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