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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松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6    点击数:

   

 

    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松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松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网站下载。松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联系方式:电话:0438-2113064,传真:0438-2113064,电子信箱:ferri519wf@163.com   邮编:138000,地址:吉林省松原市松江大街2178号。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松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指导下,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抓手,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发展的原则,全面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提高认识,明确工作思想。

  深化政务公开是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就是让人民监督权力,不断扩大公众参与,更好的履行我局服务职能,更好的为全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协调。

  为更好的推进政务公开,我局成立了市文旅局政务公开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副书记郑双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李国东担任,组员由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事业单位一把手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行政办公室选派专人负责,为该项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开展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采用“以会代训”、“专题教育”、“普及学习”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松原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法律政策,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针对新入职公务员加强对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时间及监督管理等工作的培训,使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做到有制可循、有制可依、依制办事、违制必究,并通过座谈会或咨询研讨会等方式,研讨交流依申请公开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的深入开展。

  (四)丰富载体,公开形式多样。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化建设,充分利用市委办信息处、市政府办信息处、宣传部调研室、省文化厅网站、局官方网站、《松原日报》专版、广播电视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的做好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一是积极向上级部门报送各类公开信息,局官方网站累计更新信息184条、更新专栏信息23条,全年共向上级部门报送信息30余条,公开全局政策文件31条。二是加强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建设。选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拔尖的干部职工到窗口工作。此外,在松原市图书馆设立专门的政府信息查阅点,公布查阅指南,方便群众查阅相关信息。

  行政审批方面,对标四平市,调整规范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落实“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要求,审核、核准、核查、备案等审批形式全部入厅。按市政数局要求完成上报“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填报。

  (五)强化监督,建立健全机制。

   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的有效办法,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首问责任制,坚决杜绝推诿扯皮行为,通过政务公开不断规范行政行为,密切与群众之间的联系,重视群众意见的反馈,吸纳合理意见,解决存在的问题,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逐步建立健全长效化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

  -9

  4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0

  -66

  6

  行政强制

  52

  -47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227.8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