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水利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增强公开规范和实效,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松原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松政公组办发[2021]6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局认真对照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加强社会回应,稳定社会预期
(一)突出做好重要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步发布。解读材料主要包括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透明。政策文件发布时,起草部门负责将配套的解读材料一并在政府网站同步发布、关联发布,便于群众获取。同时,做好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等提供解读材料,与网站协同发布等相关工作。(综合科、水行政管理科及各相关处室负责落实)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掌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应意识,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围绕出台的政策规章和规划方案做好解读工作,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要主动快速引导、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综合科、建管科、水行政管理科及各相关处室负责落实)
二、强化权力监督,全力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三)在公文办理、会议办理程序中落实“五公开”要求。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牵头部门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本单位公文办理程序(含电子办公系统)中增加公开属性审查环节,在公文起草阶段完成公开属性的认定。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部分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拟部分公开的,要明确不公开的内容和理由。部门上报的发文请示件没有明确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综合科可按规定予以退文。(综合科及各相关处室负责落实)
(四)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等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论证,将意见采纳情况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信息发布途径向社会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全过程公开,围绕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综合科、建管科、水行政管理科及各相关处室负责落实)
三、优化政务服务,加强平台建设
(五)强化信息网络化建设管理。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利用政务公开和门户网站,做好信息发布以及政策解读等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综合科负责落实)
四、注重工作质量,完善基础保障
(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综合科负责落实)
(七)强化政务公开教育和培训。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全市组织年度业务培训计划,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综合科负责落实)
(八)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根据局内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建立重大问题处理和工作部署推进协调机制,对外及时发布小组成员及工作分工信息。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综合科负责落实)
(九)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渠道,提升回复率。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做到有申请必回复,可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在回复意见中说明理由,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公开依申请公开指南,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邮编、咨询电话等。(综合科负责落实)
松原市水利局
2021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