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民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松原市民政局以为民执政、依法行政和勤政为民、简政便民为准则,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民政局领导班子多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研究此项工作的开展进程,并责成办公室负责,设专人推进、组织、协调、部署、监督、考核信息公开工作。
(二)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市民政局政府信息的权益。完善了《松原市民政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框架、责任主体、主动公开的审批流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运作流程、公开责任及监督检查机制等;重新编制了《松原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运作流程、咨询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查询方式等,从制度上保证了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能够及时顺畅,我局实行了政务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局机关各科室单位均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收集整理本科室业务相关信息。建立保密审查制度,规定了保密审查程序,明确各科室负责人为保密审查第一责任人。同时,积极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加强信息联络员的信息采集整理能力。
(三)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大对政务公开的监督力度,坚持以监督促公开、以监督促落实,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应公开未公开或拒不公开的,进行批评纠正,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坚决追究工作责任,从而推进政务公开监管深入有序地开展。同时,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利用局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意见箱、公布了举报监督电话,推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市民政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条。
(二)公开内容
2016年,市民政局围绕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等民生工作,就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与民政业务有关的政府信息,例如:城乡低保标准调整、抗灾救灾工作的开展、优抚保障政策的落实,慈善、福利、老龄优惠政策的出台、民政事业经费的收支、福利彩票公益金筹集等情况。在全部公开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4条,业务类信息69条,其他类信息20条。
(三)公开形式
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包括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显示屏,上报市政府网站等形式公开。并向社会公布热线电话,方便公众了解查询公开信息。
(四)公开及时性
按照相关要求,我局全部公开信息中,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5个工作日,业务办理信息公开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无因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五、收费项及减免项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收费项目。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制度、落实制度及监督考核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准备采取如下解决办法: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二是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力度,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
特此报告。
松原市民政局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