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in宝盈

当前位置: 松原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信息公开制度
返回外部展示平台

松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2021-01-05 来源: 字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粮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考核依据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量化考核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的主要内容:

(一)工作部署。本机关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重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

(二)制度建设。本机关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并且各项制度要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并能够认真执行。

(三)公开内容。本机关要本着严格依法、真实全面、及时便民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依法公开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除外)。

(四)公开形式。本机关要认真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设置公开电话,设立查阅服务室(点)、召开会议等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五)公开程序和时限。本机关要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程序公开政府信息,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预公开的按照要求公开。

(六)监督保障措施。本机关要按照考核评议制度和监督评议制度的要求,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和自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条 由市粮储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和年度考核的方式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第五条 本制度由市粮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