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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领导分工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松原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18〕114号),松原市交通运输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中长期发展计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有关办法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陆路、水路交通运输枢纽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三)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和监督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负责城乡客运、出租车行业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涉外运输的协调管理;负责港口的行业管理。

  (四)承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负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负责水上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护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辖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县(市、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建议;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对涉及财政、土地、价格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六)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指导公路、水路等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的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七)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公共交通(含出租车)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对全市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

  (八)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科技教育、工程造价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组织市管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的管理;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重点建设项目的内部审计工作。

  (十)承担松原市交通战备工作。

  (十一)配合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相关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和信息、保密、政务公开等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工作;对行业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交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规划计划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反馈情况,提出建议,督促抓好落实;围绕交通运输中心任务和发展中的问题,组织调研,综合分析情况,提出对策或决策建议。

  (二)法规科。承担机关重大决策论证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政策法规宣传、监督和行政执法教育管理;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执法监督和体制改革;组织开展政策研究。

  (三)综合规划科。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的建议;负责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计划安排和相关统计工作;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对国家和省、市有关专项资金投资政策和资金安排提出建议;承担有关环境保护、利用外资、统计信息工作。负责执行上级有关国防交通战备工作的方针和指示;规划全市国防交通网络布局,对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协调落实全市国防交通工程建设计划及全市国防应急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全市国防运力动员工作;制定、落实全市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和战时征用计划,协调国防交通物资的调用工作;指导、监管全市国防交通工作。

  (四)财务审计科。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公路、水路行业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水路等行业省、市投资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监督、预决算工作;指导行业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工作;根据政府授权,对国家出资企业和国有权益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负责行业内部审计和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实施对交通运输行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重大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省、市投资的交通建设项目,以及省、市交通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的审计或审计调查;组织实施对局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外部审计的协调配合及审计成果的应用工作。

  (五)建设管理科。贯彻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完善交通建设诚信体系,维护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秩序;负责市管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工作;负责市管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四好农村公路”管理工作;负责市管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监管工作;组织调查处理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重大质量事故;指导公路养护、路政管理和港口维护工作;负责公路、水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管理和指导工作;参与审查全市国省干线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和重大设计变更;牵头解决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养护管理中的重大技术难题;指导监督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公路、水路等行业工程造价、科技教育、信息化政策的落实;组织协调交通运输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和新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工作。

  (六)运输管理科(水运办公室)。指导全市公路市场监管、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和城市客运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办法、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工作;负责制定行业节能减排发展战略,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市落实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道路运输管理、海事(水运、港口)管理等职责;指导全市水路建设和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拟定相关办法、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水路重点物资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工作;负责涉外运输的协调管理;指导全市船舶(含渔船)检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七)安全监督科(应急管理办公室)。监督实施道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的落实并负责拟定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有关道路、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八)行政审批办公室。根据国家有关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交通(不含地方铁路)运输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查和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交通运输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九)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人事、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信访等工作,负责组织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领导分工 

  局长王文祥: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谷春友:协助局长负责法制建设、行政应诉、营商环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平安建设(公路水路安全生产联防联控)、市重点公路项目建设、深化改革(企业改制)、原公路工程建设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松原综合客运枢纽项目建设等工作,承担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局法规科、安全监督科(应急管理办公室)、局建设管理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路客运站有限责任公司、市公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市重点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贵强:协助局长负责党建、人事、教育、绩效考核、平安建设(信访维稳)、共青团、精神文明建设、综合规划、交通战备、招商引资、经济运行、农村公路、乡村振兴、创城等工作,承担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局机关党委、局综合规划科、市交通运输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陶化飞:协助局长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事务、政务公开、道路水路运输管理与服务、平安建设(扫黑除恶、国安、反恐、禁毒、寄递物流)、环境保护、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等工作,承担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局运输管理科(水运办公室)、市公路服务中心。

  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陆祁志:负责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党组成员、市公路服务中心主任刘宗辉:负责市公路服务中心全面工作,抓好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工作,承担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级调研员唐艳红:协助局长负责行政审批、工会、财务审计、妇女儿童等工作,协助副局长谷春友抓好市公路客运站有限责任公司、市公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承担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局财务审计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任立国:负责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面工作,承担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其他信息 

  负责人:王文祥

  办公地点:松原市沿江东路77号

  邮政编码:138000

  办公时间:

  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

  (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38-2128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