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in宝盈

当前位置: 松原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信息公开制度
返回外部展示平台

松原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公示目录

发布时间:2017-12-11 来源: 字号【
 

 

序号

审批部门

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1

市卫计委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发放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国务院发布)第四条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2011年施行)第二十二条

2

市卫计委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修正)第二十九条
2.《吉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于2016年5月27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第九条

3

市卫计委

市管权限内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许可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49号)第九、十一、十七、二十、二十一、二十二条
2.《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卫生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1号)第十、十一条
3.《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8号)第一条
4.《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4

市卫计委

放射诊疗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修正)第八十九条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卫生部令第46号)第四条
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装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第八条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