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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2-09-01 来源: 字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松原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松原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松政公组办发〔2022〕5号)要求,全面深入推进全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现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bbin宝盈、市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及政府信息公开精度,加强用权发布,深化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促进全局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于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要按照规定程序依申请公开。

  (二)实行“谁起草、谁解读”的政策解读工作原则,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要将政策原文和解读稿件同步审核、同步发布。

  (三)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注重实效,突出重点,严格在规定的时限内公开,确保信息时效性。

  (四)继续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履行审查程序和责任,坚持“谁产生、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

  三、年度工作要点及重点公开内容

  结合“2022年松原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解表”中的具体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1、及时跟进上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抓好业务指导,根据国家、省生态环境部门出台的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推动方案要求,及时出台bbin宝盈生态环境领域方案。强化对已经制定发布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应用和监督,及时优化更新目录,探索标准目录和网站主动公开内容的直接对应发布,跟踪评价标准目录实施情况。(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2、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各事业单位按职能分别落实)

  (二)强化行政决策公开透明。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和公开机制,按照要求确定市生态环境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要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在门户网站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解读、意见征集渠道、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决策事项向社会征求意见的,综合选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充分利用政策直达工作机制,为企业、群众提供便利服务。决策草案公开、草案解读和意见征集结果公开情况将纳入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三)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凡是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草案和面向企业和公众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均要开展解读。综合采取多种方式,收集、提炼社会公众对政策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有针对性地确定解读重点。解读材料要涵盖政策背景介绍、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管理执行标准、新旧政策衔接和差异、本级政策特点和创新点、政策预公开时社会公众集中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等内容,精准传递政策意图。合理确定解读方式,综合选用文字解读、图示图解、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场景演示、短视频、集中政策宣讲等解读形式,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各科室、单位按照职能分别落实)

  (四)推进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2022年8月底前,全面梳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市局政府信息专栏集中公开,明确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为下一步建立生态环境系统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打好基础。(法制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单位配合)

  (五)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健全留言答复公开机制,公开内容包括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和答复内容等。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六)开展好政府公开日活动。市局年内至少举办一次政府公开日活动,围绕生态环境领域,积极搭建让社会公众走进政府、了解政府、支持政府的政民互动平台,畅通互动渠道,广泛听取企业、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推动政府开放,促进政府透明。(审批办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七)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重点围绕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重点流域水质、饮用水水源质量等内容,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和解读力度,及时公开围绕蓝天、碧水、净土的污染源监测及污染防治信息,及时发布全市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和阶段性进展。(水科、大气科、土壤科、固辐科、监测科按照职能分别落实)

  2、加大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企业环境治理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和“双随机”抽查信息。(综合科、法制科、执法支队按照职能分别落实)

  3、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状况信息公开,推进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权、知情权和参与权,引导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环境治理。(综合科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4、做好应对气候变化相关规划的公开和配套解读。(大气科牵头,相关科室、单位配合)

  5、做好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工作。(督察整改办牵头,相关科室、单位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保障。市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统筹协调解决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层层抓好落实。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依申请公开办理、保密审查等制度建设,规范公开程序,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准确、不泄密。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确保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落实到位。及时总结推广工作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按照工作要求定期向市政务公开办报送。年内组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不少于1次,切实提升业务能力,确保工作质量。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政府绩效考核,采取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落实到位。

  (二)抓好任务落实。市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年度工作要点落实工作。除明确时限要求外,各项要点工作时间节点为2022年12月底前。其他未尽事宜均按全市要求落实。

  (三)确保信息及时有效。为保障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各科室、单位要认真审核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精准,在确保信息的质量及内容合法、准确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在市局官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渠道主动公开,避免错过公开时效,否则后果自负。

  附件:松原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松原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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