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松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松原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松环发〔2020〕320号
市生态环境局各派出分局、经开区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松原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松原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18日
附件:
松原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松原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松政公组办发【2020】5号)要求,全面深入推进全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现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 ,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bbin宝盈、市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用权发布,深化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促进全局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于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要按照规定程序依申请公开。
(二)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注重实效,突出重点,严格在规定的时限内公开,确保信息时效性。
(三)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履行审查程序和责任,坚持“谁产生、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
三、主要公开内容
(一)参照“松原市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指导目录”,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推进预决算公开。本部门上年度财政决算信息、经批准的预算信息要及时在网上公开。
(三)及时准确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公开。
(四)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确保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的畅通,答复时限、答复格式、答复内容要规范,依申请公开及时有效办理。
(五)及时更新机关简介、权责事项等信息,加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公开力度,落实政策性文件解读公开。
四、工作要求
1、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层层抓好落实。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依申请公开办理、保密审查等制度建设,规范公开程序,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准确、不泄密,确保工作质量。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采取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性和有效性。
2、指定专人负责。市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确定信息员。信息员在确保信息的质量及内容合法、准确的前提下,及时发布信息;
3、确保信息及时有效。为保障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各科室、单位要认真审核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精准,第一时间在市局官网等渠道主动公开,避免错过公开时效,否则后果自负;
4、严格文件类信息公开程序要求。各部门、单位在发文过程中,在正文结尾处要明确标明“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等字样,涉密文件按照密件要求制作。对下行文需相关部门提供相关发文政策解读。
